天津政務網今日發布《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天津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為: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比重,增加中小戶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供應,保持住房價格穩定, 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幅度。
《意見》要求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包括嚴格購房家庭資格初審,對購房家庭的住房套數進行核查,對各類証明材料或住房套數不符合限購政策規定的居民家庭限制其購房﹔嚴格購房家庭資格復核,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在辦理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備案或二手住房權屬轉移登記時,要對購房家庭擁有住房套數情況和相關証明材料進行嚴格復核,對不符合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意見》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執行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繼續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購房貸款﹔進一步強化對借款人資質和信用的審查,不得違規發放貸款。金融管理和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管理和檢查,及時糾正違規行為、依法處罰違規機構,並根據市場情況適時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對出售自有住房,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照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征﹔對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計征。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意見》要求繼續增加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全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不低於過去5年平均實際供應量,全年新建住房用地計劃供應1785公頃,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415公頃。發展改革、國土房管、規劃、建設等部門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審批綠色通道,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地佔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以上。
土地市場監管方面,通過月度巡查、定期通報、建立閑置土地“黑名單”、遙感督察等方式,督促房地開發產企業按時動工建設﹔加大違約開竣工地塊的處置力度,嚴格處置方式和程序,切實提高住房用地的有效利用。
嚴格執行新建商品住房明碼標價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証后,要一次性在銷售現場公開全部房源並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嚴格執行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住房銷售許可証時,必須申報每套房屋的銷售單價上限,對外銷售時,不得高於公布的上限。
重點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發布虛假信息、哄抬房價及其他違規行為,適時開展專項治理。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布。
及時監控各類房屋的上市、銷售及價格變動情況和異常交易數據,採取有效措施保証市場平穩運行。及時發布有關房屋交易情況信息,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市場預期。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