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吉林省長春市民用天然氣價格由每立方米2元調整到2.8元﹔民用混合燃氣(人工煤氣)每立方米價格由1.5元調整到2元。而在3月27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明確表示,“天然氣價格將大幅上漲”的消息完全不實。
長春調價之舉引發廣泛質疑,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天然氣價格上調40%引質疑
據介紹,此次長春市將民用天然氣價格由現行的2元/立方米調整到2.8元/立方米﹔煤氣價格由1.5元/立方米調整到2元/立方米。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3月27日剛剛表態,稱“天然氣價格將大幅上漲”的傳言完全不實,純屬無稽之談。有人因此指出,長春市此次調價,天然氣價格上漲40%,煤氣價格上漲33%,與國家發改委表態相悖,是“失信於民”。
長春市發改委價格調控監督處處長邵樹權介紹說,長春市這次調整天然氣價格是為了疏導國家2010年調整天然氣出廠價格,以及補貼近幾年長春市天然氣置換煤氣改造工程增加的成本費用。推遲兩年半調價,是長春市綜合考慮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做出的決定。
據了解,2009年6月,吉林省物價局上調了天然氣管道輸送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19元﹔2010年6月,國家發改委上調了國產天然氣出廠基准價格,居民每立方米上調0.23元。
“國家和省上調了天然氣出廠價格及管輸費后,我市目前民用天然氣直接購進價格每立方米上漲了0.42元。”邵樹權說。
此外,長春市計劃安排的兩個周期涉及54萬戶的煤氣置換天然氣街區管網和室內設施改造仍有約15.55億元的資金缺口,經核算,該工程預計增加天然氣成本每立方米0.41元。上述原因造成了長春市天然氣每立方米直接增加成本0.83元。
按照“彌補上游價格調整增加企業成本部分,適當考慮煤氣置換天然氣管網改造部分成本、安全供氣的維護費用,其他增加成本因素均不考慮,同時理順天然氣與煤氣比價關系”的基本原則,長春市制訂了此次調價方案。
當地稱調價只是個案,且符合程序
“調價前,長春市依法進行了成本調查、專家論証,並於2月25日召開了價格聽証會,充分聽取了各方意見,在程序上是完全合法合規的。”邵樹權說。
2012年12月29日,長春市發布了第一號公告,公告了聽証項目和聽証會參加人、旁聽人員和新聞媒體名額的產生辦法﹔2013年2月7日,發布第二號公告,公告了聽証會舉行的時間、地點、調價聽証要點、參加人和聽証人名單﹔3月1日,發布第三號公告,公告了調整民用燃氣價格的決定。
聽証人名單中,有消費者11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8人,政府相關部門人員4人,經營者2人。25人全部同意調價方案。
一位參加了聽証會的聽証人向記者透露,聽証會的各項准備工作做得比較到位,聽証會前,聽証人員拿到了燃氣成本核算報告等相關材料,並集體到燃氣公司做了現場調查。
長春市民李女士算了筆賬,她家每月用天然氣約20立方米,漲價后,每個月天然氣的開支增加了16元錢。“雖然漲幅不小,但每個月多交16元錢,還可以承受。”李女士說。
邵樹權說,國家管理天然氣出廠價格和管道輸送價格,銷售價格由地方管理,地方調整天然氣價格需召開聽証會。至於國家發改委的表態,隻表明國家近期不會統一出台全國居民天然氣價格方案。長春市天然氣調整是個案,與國家發改委表態是兩回事,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