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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試點擴圍 增值稅分成比例面臨調整壓力

2013年04月11日08:07    來源:中國証券報    手機看新聞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擴大“營改增”試點。專家表示,會議提出的“研究合理調整增值稅分成比例,理順中央與地方分配關系”已是箭在弦上。

企業減負約1200億元

業內人士介紹,目前“營改增”試點隻在部分地區進行。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非常及時,有利於解決因局部地區試點導致的政策差異和稅收征管風險等問題。

會議決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在全國范圍內推開,適當擴大部分現代服務業范圍,將廣播影視作品的制作、播映、發行等納入“營改增”試點。擇機將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

業內人士表示,此前同樣呼聲較高的個別行業未被明確提及。這說明,部分行業推行“營改增”尚有阻力。

目前,我國共對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等9個行業征收營業稅。

“成熟一個行業推進一個行業。”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表示,按照改革部署,通過分行業逐步推進改革,最終九大行業將全部實行“營改增”,到時營業稅在我國將成歷史。

現行“營改增”試點涉及“1+6”行業:“1”即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6”即現代服務業的六個行業: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証咨詢服務。

據測算,全部試點地區2013年企業將減輕負擔約1200億元。分析人士認為,“營改增”試點鋪開后,在全國范圍內的相關行業企業均有望受益。這有利於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激發企業活力、擴大就業和增加居民收入。

“進一步擴大‘營改增’改革試點,是今年我國結構性減稅的重要舉措。”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指出,從過去一年“營改增”改革試點成效看,減稅效果突出,無論是制造業還是服務業企業都有明顯減稅效應,在全球經濟持續疲軟背景下有利於穩定中國經濟增長。

增值稅分成比例

面臨調整壓力

“營改增”試點地區紛紛降低2013年度財政收入目標,為“營改增”預留空間。例如,北京、天津、浙江預計2013年地方公共財政收入分別增長9%、12%和8%,比2012年分別下降1、3、0.5個百分點。

業內人士預計,除稅收的“量變”,進一步擴大“營改增”試點將帶來制度上的“質變”,會引起分稅制改革破冰。

這位人士表示,目前地方主體稅種仍是營業稅。當“營改增”試點在全國范圍內全面鋪開后,這一主體稅種地位將動搖。當務之急是為地方找到新的“財源”,保証民生等剛性支出。多位專家建議,可將房產稅、資源稅等作為考慮對象。

分析人士表示,隨著“營改增”試點不斷推進,增值稅分成比例面臨調整壓力。一般增值稅在中央與地方之間分成比例為“75:25”。為調動地方積極性,“營改增”試點地區由營業稅改為增值稅的收入全歸地方。

一位不願具名的專家透露,這僅是權宜之計。某試點地區較可行的試行方案是將中央與地方的增值稅分成比例調整為“55:45”。

高培勇指出,目前營業稅是我國地方政府幾乎唯一的主體稅收,一旦取消營業稅,增值稅規模將更大,由此帶來的如何構建地方稅體系、如何重新分配中央與地方稅收劃分等問題,都需要對現行財稅體制進行深度改革。

劉尚希認為,“營改增”的改革絕不僅限於稅收制度改革層面,對財政體制的相應調整和完善必然會產生連鎖效應,會涉及到轉移支付、中央與地方、地方各級政府間的收入劃分及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甚至涉及政府與企業、居民之間的關系,可謂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應抓住“營改增”改革契機,加快推進新一輪經濟體制改革。(記者 毛萬熙)

(責編:聶叢笑、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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