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今年的改革重點做出了重大部署。其中,極為重要的一項是在第一批取消和下放71項行政審批項目基礎上,再取消和下放62項行政審批事項。不同於政策范疇的改變,下放審批權更多意味著制度的改革,其改革成效將會影響到接下來一系列改革的進程,自然也會有更多的難點,更多的疑慮,更多的爭議和討論。《經濟參考報(微博)》記者進行了深度調研、採訪,現推出“行政審批權下放”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國務院主導下涉及多部委關於“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一事已經箭在弦上。《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發改委、商務部、工信部、能源局等多個部委獲悉,相關部門正在加緊研究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后續落實工作。研究內容涉及包括水電、火電、風電等新能源項目、電解鋁、鋼鐵以及對外投資等審批權下放等多項問題。
不少專家認為,相比較之前出台一些政策小修小補,審批權的取消和下放觸及的更多是對制度的改革,需要解決和考慮的問題很多,可以預見到難度會更大。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今年3月底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於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減少和下放一批投資審批事項由發改委會同工信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等部門負責,要求在6月底前發布新修訂的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目錄,修改出台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管理辦法。
目前距離《通知》規定的“紅線”不到兩個月時間。記者了解到,在中編辦的督辦下,多部門近期均召開了內部會議,加緊研究討論首批下放的清單和日程表。
其中,涉及兩高一資產業、可再生能源、對外投資等領域都是此次審批權下放中業內和市場最為關注的內容。
知情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可再生能源方面例如風能、水電等項目審批、電網、油氣管道等能源項目審批、鋼鐵、電解鋁類產能過剩的產業項目審批都在討論范圍內。
另一方面,境外投資的項目審批范圍也有望大幅減少。發改委外資司副司長王建軍日前表示“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進一步簡化境外投資管理的方案,今后中國境外投資的管理將探索實行以備案制為主的管理方式,大幅度減少目前的項目審批的范圍,大大簡化企業對外投資的環節”。
與此同時,6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對下放審批權再度“加碼”。會議決定,在第一批取消和下放71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基礎上,再取消和下放62項行政審批事項。
就在兩周前,為落實《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4月24日召開常務會議決定,第一批先行取消和下放71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
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應該會在6月底前最終落地並公開清單。不過,由於涉及多方利益交織,且相關內容重大,因此在具體內容的討論中事實上存在很多爭議。推進路徑、先后次序、涉及利益方的關系處理,都要仔細考量。
“比如說,審批制和產業政策之間的關系如何處理好,這個問題比較頭疼。對於有些存在產能過剩的產業,全放還是階段性放開,也有爭議”。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研究員王元京表示,外部性的問題如何解決?通過環評之后是否還需要核准?再比如,由於土地沒有完全市場化,之前拿地都是和產業政策、金融政策、行政審批挂鉤的,行政審批權下放過程中的土地問題如何解決?
不過盡管存在矛盾交織和分歧點,多位專家認為,不能因噎廢食。一開始可能有些部門會不適應,也可能會有亂象,但即使先推動然后再去解決問題,也強於一直僵化固有問題。
“審批一座大山壓住了太多活力,出台再多的政策都不能取代制度改革的利好。可以說,這次國務院下放審批權是改革促發展的典型案例。”王元京直言,多年來圍繞著審批很多行業都遺留了利好政策難見實效的疑難,此次審批權下放有望成為一個突破口。
“尤其是審批權過於集中的部門和省份,放的越早越快也好。”王元京指出,現階段還是要以放為主,同時也需要相關改革配套,不能指望解決所有問題。取消和下放審批權不是為了下放而下放,而是要以此為突破口,推動行政體制改革,釋放企業活力,最終降低制度成本,將改革紅利釋放出來。
中國投資協會會長、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原所長張漢亞對記者表示,相比較之前出台一些政策小修小補,這件事(下放審批權)是對制度進行的改革,實際上也是希望通過簡化審批,還原市場競爭環境,通過市場的手來對經濟發展進行優化配置。這就意味著,一些固有的利益格局將被打破,特別是一些民營企業,有望獲得更多和更公平的機會“當然這裡面也必然會觸及很多利益和博弈,此外還有可能預見到的風險,因此需要逐步推進而非‘一蹴而就’。”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