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審計署一則“違規獲得國家節能補貼”的通報將格力電器等8家家電企業置於“騙補”危機中。昨日,被指“騙補”超過2000多萬元的格力電器發布聲明,否認公司存在騙補行為,稱違規獲得中央財政補貼主要是因終端經銷商填報數據不規范、不嚴謹所致。
6月20日,國家審計署公告稱,格力、長嶺、TCL、格蘭仕、長虹、美的、樂華、揚子空調等8家家電企業,通過“多報銷量”、“虛報安裝量”、“虛報申報資料”等方式,在2011到2012年違規獲得國家節能補貼共計9061.84萬元。其中,格力電器獲得金額最高,達2157.76萬元。
昨日,格力電器在官網發聲明稱公司不存在騙補行為,審計署所通報的格力違規獲得中央財政高效節能空調推廣補貼資金2157.76萬元,主要原因是終端經銷商填報數據不規范、不嚴謹所致。
據了解,節能惠民政策始於2009年6月1日,當時隻有空調產品享受補貼政策,執行時間是2009年6月1日—2011年5月31日。從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國家實施第二輪節能惠民政策,涉及彩電、空調、冰箱、洗衣機、熱水器、電腦等家電產品。
到底哪個環節“違規”,多出來2157.76萬元補貼呢?格力昨天解釋稱,公司對經銷商管理環節存在疏漏,主要體現在填寫環節不規范和時間誤差沒有排除兩個方面。
格力稱,節能補貼數據由終端經銷商填寫銷售時間、安裝時間地點及用戶資料,匯總到公司統一申請補貼。申報數據信息由格力電器近十萬個經銷商網點填寫,在申報系統中網點填報的銷售、安裝日期、用戶資料等不夠嚴謹,出現差錯。
此外,時間上也存在誤差。格力舉例說,比如某大學在4月份採購節能空調1萬多套,格力按照節能惠民價格簽訂合同並安排供貨,但學校提出在暑假安裝,導致跨越了節能政策的截止日期。(記者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