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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煤炭法取消准入兩大門檻 小微企業無需再挂靠

唐振偉

2013年07月08日09:37    來源:証券日報    手機看新聞

  國內煤炭價格持續下跌,煤炭巨頭神華、中煤率先降價,5500大卡動力煤跌破600元大關﹔美國、澳洲、印尼等進口煤炭“大兵壓境”,進口煤限制政策暫時擱淺﹔各地方政府紛紛逆市而動,相繼採取煤電互保措施﹔煤炭主產區外運嚴重受阻……在上述諸多大背景下,日前,國家修改了《煤炭法》,以繼續推進煤炭市場化進程。

  6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對《煤炭法》進行修改,新的《煤炭法》取消了煤炭生產許可証和煤炭經營許可証,為中小企業進入煤炭行業鬆綁。至此,存續多年的“兩証”壽終正寢。

  煤炭營銷專家李朝林向《証券日報》表示,“兩証”取消降低了政府對煤炭生產經營活動的干預,在客觀上降低了煤企的行政管理成本,有利於煤炭市場化程度的提高。特別是煤炭經營許可証的取消,可以增加煤炭的銷售渠道,對於改善當前煤炭行業不景氣的大環境是有利的。

  降低權力尋租空間

  據悉,煤炭生產許可証和煤炭經營許可証取消之后,煤企將正式進入“四証一照時代”。煤炭生產企業隻需採礦証、安全生產許可証、營業執照、礦長資格証、礦長安全資格証即可生產,而煤炭貿易企業隻需要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証、稅務登記証、法人身份証、開戶許可証。此項政策已於6月29日開始施行。

  據了解,過去,煤炭生產企業必須辦理煤炭生產許可証才能生產,煤炭生產、經營企業必須辦理煤炭經營許可証才能進行正常的煤炭經營。業內人士稱,這給權力尋租留下了空間,給煤炭生產、經營企業帶來巨大的“隱性成本”﹔而且,煤炭生產許可証的實際意義不大,基本上屬於重復監管。

  有業內人士稱,煤炭生產、經營許可証應該取消,要不每年年審都有腐敗收入,對於煤企而言,小微企業可以自由進入,不再需要挂戶繳納管理費。

  煤炭行業資深專家李延也認為,“兩証”取消意味著煤炭生產、經營企業不必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為“兩証”的辦理和年審四處奔波。

  降低市場准入門檻

  煤炭經營許可証的取消,基本上相當於取消了煤炭經營的行政門檻,李延稱,“隻要有能力,有條件的企業,均可從事煤炭經營活動”。

  《煤炭法》修改后,結束了煤炭生產許可証和煤炭經營許可証制度,國家煤炭主管部門對於煤炭生產企業和煤炭經營企業的生產經營干預減少。煤企不會因為沒有煤炭生產許可証而無法生產,煤炭生產、經營企業也不會因為沒有煤炭經營許可証而無法從事煤炭經營了。

  李朝林稱,這無疑給煤炭生產企業鬆了綁,有利於煤炭生產、經營企業輕裝上陣,平等參與煤炭生產和經營活動,參與煤炭市場競爭。煤炭生產、交易的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

  推進煤炭市場化進程

  《煤炭法》修改后,煤炭經營許可証不復存在,標志著煤炭交易的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

  過去國家對辦理煤炭經營許可証的限制,給煤炭經營企業造成了很多不便,影響了煤炭交易市場化進程。李朝林分析,一則,很多企業有志於從事煤炭經營業務,因煤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煤炭經營許可証,致使無法從事煤炭經營活動﹔二則,由於辦理煤炭經營許可証門檻較高,辦理程序繁瑣,辦理周期比較長,很多有志於煤炭經營的企業被拒之門外,不利於煤炭市場的平等競爭﹔三則,由於國家發放煤炭經營許可証數量有限,造成能夠從事煤炭交易的企業數量有限,出現了煤炭經營領域相對壟斷,這對於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無疑是一個嚴重的障礙﹔四則,煤炭經營許可証取消后,國家對煤炭交易的控制和干預減少了,願意進行煤炭貿易的企業就可以不受約束參與煤炭市場交易,煤炭交易的市場化程度自然而然提高了。

(責編:達昱岐、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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