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網友發微博稱買到了從北京飛往桂林的“手寫版站票”,並希望網友對此事進行轉發。對此,相關航空公司的客服人員稱飛機出於安全的需要,不可能存在“站票”。
昨天,一位微博的博主自稱遇上了“大新聞”:他“一個做生意的哥哥”在首都機場買到一張從北京飛往桂林的“手寫版站票”,出票航空公司為海南航空集團旗下大新華航空,結果登機時被拒。
記者看到,該條微博配有兩張圖片,第一張以文字敘述了事情的經過,但字體非正常微博所默認的宋體。“這輩子第一次買到飛機的站票,而且馬上三個人要一起去桂林簽合同,現在我和朋友都走不了……”該文字敘述提到到首都機場T1航站樓之后,被告知“超員”,走不了。此外該圖片中還寫著“我真的瘋了,警察來了”、“工作人員說航空法規定可以賣站票”。
該微博所配的“機票”圖片中,記者看到,這張“機票”上印著“海南航空”、“經濟艙”等字樣,票面上的“承運人”、“航班”、“登機口”等欄目中,均以藍色圓珠筆填寫著對應信息。
記者查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並未發現和“飛機站票”相關的內容條款。
記者聯系了大新華航空的官方客服,對方稱,公司從來沒有賣過“站票”。“我們不可能賣站票的,因為在飛機上站著會很危險。”該客服人員說。此外,客服人員告訴記者,所謂“機票”實際上就是行程單,而寫著“登機口”等信息的卡片是登機牌,“而且,登機牌都是打印的,不可能是手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