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監會發布2020年上市公司年報會計監管報告:仍存在對准則理解和執行不到位問題
人民網北京8月28日電 (記者王震)近日,証監會發布《2020年上市公司年報會計監管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和財務信息披露規則整體質量較好,但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對准則理解和執行不到位的問題。針對上市公司在實務執行中存在爭議的典型會計問題,証監會將以發布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等形式,明確監管標准。
証監會介紹,截至2021年4月30日,除易見股份、*ST斯太、*ST北訊等3家公司外,滬深兩市共有4,247家公司披露了年度財務報告。按期披露年報的公司中,254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非標准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其中無法表示意見33家、保留意見109家、帶解釋性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112家。
証監會抽樣審閱了869家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發現,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和財務信息披露規則整體質量較好,但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對准則理解和執行不到位的問題,主要包括:收入確認和計量不恰當、金融資產分類不正確、資產減值估計不謹慎、合並報表范圍判斷不合理、預計負債與或有資產抵銷不恰當、債務重組損益確認時點不恰當等。
針對年報審閱中發現的上述問題,証監會下一步將繼續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認真做好年報審閱中發現上市公司問題線索的跟進處理工作,盡早發現並防范相關風險。二是充分收集整理系統內各單位一線監管中發現的問題,組織召開年度財務信息披露監管協調會,加強溝通交流,統一監管認識。三是對於上市公司在實務執行中存在爭議的典型會計問題,以發布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等形式,明確監管標准,同時繼續以案例解析的形式,指導市場實踐。四是堅持監管與服務並重,持續就資本市場熱點難點會計處理和財務信息披露問題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積極做好資本市場注冊制改革配套服務工作,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証監會指出,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應高度重視會計監管報告中提出的問題,不斷提高自身對會計准則及相關規定的理解和應用水平,及時發現並改正財務報告編制中存在的錯誤,穩妥做好公司財務信息披露相關工作,不斷提升資本市場財務信息披露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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