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呈高發態勢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成為數量上升最快的刑事案件類型之一。廣東省深圳市檢察院在近日召開的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新聞發布會上,以翔實的數據披露了近年來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相關情況,分析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特點,並介紹了檢察機關的相關經驗做法。
犯罪趨勢
從統計數據看,近年來深圳市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整體呈高發態勢。
從適用詐騙罪處理的案件數據看,2019年是最高發的一年。2020年,受疫情等因素影響,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的數量有所下降。但是,隨著打擊“兩卡”行動的開展,與詐騙相關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以下簡稱“幫信罪”)案件激增。從適用“幫信罪”處理的案件數據看,2020年全市受理的批捕案件數比2019年增長了53倍,人數增長了42倍。受理的審查起訴案件也有類似的情況,僅2021年上半年受理的“幫信罪”審查起訴案件就比2020年全年受理的審查起訴案件增長439.8%。根據相關統計,2021年上半年,“幫信罪”審查逮捕人數已經躍居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審查逮捕人數的第二位,僅次於盜竊罪,佔全市半年審查逮捕人數的11.4%。而在審查起訴案件類型中,“幫信罪”人數也提升到了第四位,佔全市半年審查起訴人數的7%。
這足以說明,在適用詐騙罪定案較為困難的情況下,對電信網絡詐騙的外圍犯罪打擊力度明顯加大,這與刑法的修改特別是相關司法解釋的出台有一定關系。
犯罪特征
從深圳檢察機關辦案情況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總體呈現出以下特征:
在作案手段方面,一是呈多樣化發展趨勢,涉及各個領域,令人防不勝防,如虛假交易平台、求職、網戀、冒充司法機關等等,不一而足。二是作案手法有很強的專業性,詐騙犯罪團伙中有專業心理分析人員,研判被害群體的心理特征,以專業視角選取詐騙對象﹔有專業法律人員,為犯罪團伙設計避免法律風險和証據風險的套路﹔還有專業的網絡技術人員,幫助犯罪團伙設計詐騙程序,提供技術服務,不定期刪除相關証據,增加了司法機關的取証難度。
在事實特征方面,一是組織嚴密,形成跨境犯罪團伙,他們參與人數眾多,分工負責,相互關聯,形成一個有組織的體系,催生眾多黑灰產業。二是低齡化、文化程度低,近三年深圳市檢察機關辦理的相關案件中,犯罪嫌疑人35周歲以下佔比81.29%,初中及以下學歷佔比為65.52%。三是黑灰產業崛起,逐步出現專門協助網絡違法犯罪的行為,如替人開卡、販賣“多卡合一”等,提供專門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程序、工具等。
在証據特征方面,一是跨國境人員認定難,在一些跨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直接實施詐騙犯罪的人員和設備在境外,很多在國內參與共同犯罪的人難以認定詐騙共犯故意,隻能重罪輕判,甚至因証據不足而脫罪。二是空間隔離和私密性導致証據鞏固難,比接觸式犯罪難偵查,存在設置眾多銷毀証據、偽造証據的迷局,尤其是一些在服務器中形成的客觀性証據,對於整個詐騙犯罪定罪量刑具有很強的証明價值,一旦被刪改,對於案件具體事實的認定有很大損害。三是關聯案件多、串並案分析耗時長,銀行賬戶是此類案件串並關聯案件的關鍵,需要通過違法資金查控平台和協作偵辦平台進行專門協作分析才能核實串案。
在危害性特征方面,一是嚴重影響社會信用體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侵犯眾多不特定人的利益,涉案數額普遍巨大。二是追贓挽損難,詐騙犯罪團伙資金流龐雜,流入各類第三方平台或者銀行賬戶后多筆進出多層流動,資金轉移和分贓、揮霍的速度快,往往難以達到及時挽損的目的。
懲防舉措
一是成立檢察專案組,全面開展提前介入、引導取証和追贓挽損、庭審控辯和法庭教育等工作,依法嚴厲打擊作案猖獗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如在辦理“匯金所”66人特大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中,深圳市檢察院成立專案組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委托鑒定機構出具了極其細致的審計報告,精准確定了每一個犯罪嫌疑人對應的犯罪數額和獲利數額。2021年7月,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25名被告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被判處三年至九年有期徒刑。
二是市區兩級院聯手,合力促成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向高度有組織方向發展,涉案人員越來越多,組織構架分散在不同區域,如果執法標准不統一,將影響到實質公平。上級檢察機關統籌各基層檢察院合力辦案,不僅可以在較大程度上消除執法差異,准確把握証據標准和具體適用法律,還可以提升基層檢察院的刑事政策水平。
三是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對於嚴重損害公平正義的判決,敢於“亮劍”,以抗訴促公平公正。
廣東創意文化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絲路飛天蠟像”等投資產品,誘導投資者進行投資,騙取投資者資金,涉案金額高達4.19億元。檢察機關以詐騙罪提起公訴177人,一審法院全部以非法經營罪定罪。深圳兩級檢察機關不服一審判決,提出抗訴。檢察機關抓住詐騙罪和非法經營罪的關鍵界分點,充分運用事實和証據體系,嚴格証明,釋法說理。最終,二審法院改判,終審判決詐騙罪成立。
四是與相關部門出台文件,構建協作配合機制,就辦案實踐中遇到的重大、疑難問題,從機制建設角度努力探尋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
2019年3月,深圳市檢察院與市公安局制定《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工作機制》,明確規定管轄事宜、分情況明確檢察機關派員提前介入的條件、確定聯席會議制度,同時還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中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特別是刑事強制措施的適用作出了規定等。為有效推進“斷卡”行動,全鏈條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2020年,深圳市檢察院經與市中級法院、公安局會商,根據法律規定,結合深圳實際,對如何確定電信網絡詐騙關聯犯罪案件的管轄問題達成了共識並形成會議紀要,在全市范圍內執行,為在全市順利推進“斷卡”專項行動提供了堅實保障。
(作者單位: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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