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協同發展2022年成績單:高質量發展邁出堅實步伐
首批標志性疏解項目陸續在雄安新區落地建設,中央企業在新區設立各類機構累計達140余家﹔雄安新區起步區“四橫十縱”骨干路網全面開工,啟動區“三橫四縱”骨干路網具備通車條件﹔2022年北京流向津冀技術合同成交額356.9億元,累計超2100億元……
2022年是“十四五”時期京津冀協同發展向縱深推進的重要一年。一年來,京津冀協同發展取得積極成效,不斷謀劃高質量發展新篇章。
堅持重點突破,新的“兩翼”建設高標准高質量推進
2022年,雄安新區高標准高質量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高質量發展,新的“兩翼”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展示新形象。
雄安新區建設全面提速。貫徹落實支持雄安新區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指導意見,有關部門出台鄉村振興、文化體育、醫療衛生、社會治理等深化改革開放配套實施方案。起步區“四橫十縱”骨干路網全面開工,啟動區“三橫四縱”骨干路網具備通車條件。白洋澱水質總體達到III類,森林覆蓋率達34%。
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建設。北京市制定出台推動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及政策、任務、項目清單,保持年度千億元以上投資強度,行政辦公區二期進入施工收尾階段,城市副中心三大文化公共建筑主體工程完工。跨潮白河大橋北京段、河北段同步開工建設,北三縣至北京國貿地區通勤定制快巴試點開通,京通快速路、通燕高速除早高峰全時段免費通行,大運河京冀段全線62公裡實現旅游通航。
堅持協調發展,重點區域引領帶動能力持續加強
2022年,京津冀充分發揮不同地區比較優勢,堅持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突出重點、帶動全局,不斷增強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
天津濱海新區高質量發展成效顯著。天津濱海新區高質量發展意見扎實推進落實,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建設邁出新步伐,在泊船時效率再破世界紀錄,集裝箱航線總數達到140條。2022年,天津港集裝箱吞吐量突破2100萬標准箱,海鐵聯運量完成120.3萬標准箱,中歐班列運量突破8萬標准箱,同比增幅超過50%。天津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建設取得新進展,融資租賃行業持續領跑全國,累計完成飛機租賃超2000架。開展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區塊鏈—供應鏈模式融資、京津冀科技創新資產支持票據等一批國內首創金融產品相繼推出。
張家口“兩區”建設深入推進。文化和旅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印發京張體育文化旅游帶建設規劃,河北省出台加快推進后奧運經濟發展的意見。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進展順利。2022年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突破2600萬千瓦,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三大賽區所有場館歷史性地完成100%清潔能源供應,兌現了“綠色奧運”庄嚴承諾。
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加快建設。綜合保稅區(一期)正式運營,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加快建設,保稅倉儲物流中心、多式聯運庫等投入使用,順豐華北智慧物流總部、光大熙麥、華芯無限航空等一批臨空指向性強、航空關聯度高的產業項目有序建設。
堅持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的動力源作用持續發揮
2022年,京津冀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創新協同發展體制機制,加快破除顯性隱性壁壘,一批重大改革創新舉措落地實施。
創新引領日益凸顯。京津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加快建設,圍繞新能源汽車、光電顯示等8個產業領域開展研發攻關,“微型化雙光子顯微鏡”“活細胞超分辨顯微鏡”等11項技術成果達到世界先進水平。“京津冀生命健康集群”和“保定市電力及新能源高端裝備集群”入圍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京津冀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共計1117家,培育帶動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9000余家。
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深化。京津冀三省市簽訂營商環境一體化發展合作框架協議、商事制度等5個重點領域子協議,職業資格証書核驗等150余項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跨省通辦”,100項涉稅事項“同事同標”。証監會持續深化資本市場改革、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2022年京津冀地區首發上市企業融資規模超過1500億元,上市公司共披露並購重組交易金額超過4500億元。
對外開放水平有序提升。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累計實施544項制度創新措施,38項試點經驗和實踐案例向全國復制推廣。
堅持人民至上,三省市民生福祉持續提升
2022年,京津冀立足共享發展成果,持續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均衡配置,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持續提高。
教育合作不斷深化。京津冀職業教育合作提質增效,京冀兩地探索開展中職階段在河北培養、高職階段在北京培養的“3+2”模式,6所京津高職院校在河北省投放單招計劃3000余人,同比增加50%。59所京津冀優質學校與雄安新區61所學校建立幫扶合作關系,實現縣域層面全覆蓋。
醫療合作走深走實。國家衛生健康委進一步完善京津冀地區醫療機構檢驗檢查結果互認共享機制和政策,三省市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醫療機構達到685家、互認項目50項,醫學影像檢查資料共享313家。
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完善均等化公共就業服務制度,京津冀失業人員可在區域內任一地點(常住地、戶籍地、就業地、參保地)進行失業登記,平等享受公共就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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