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不属于疑难复杂案件
法院判决律师费应为19万元
庭审中,老郑并不否认儿子有向银行贷款。他说,自从儿子被抓后,他已竭尽所能帮孩子偿还债务,卖掉了家里的汽车,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现在连请律师的钱也没有了,只能自己出马,代理儿子的诉讼。
让老郑想不通的是,银行索赔的律师费,几乎是像他这样普通老百姓20年的收入。作为一名普通农民,根本无力承担。
对于高额的律师费,银行一方解释说,该案件疑难复杂,应从高计算,且律师费里包括了执行阶段的费用,而且在贷款协议里曾约定律师费由被告(小郑)承担。
江干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这笔律师费,依照相关文件,合计应为19万余元。该文件还规定,对于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可适当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收费标准所规定上限数额的5倍。
法官认为,小郑在签订合同时,已承诺对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即应偿付银行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双方官司法律关系清楚,各方权利义务明确,不能认定为疑难复杂案件,因此不应多倍计收律师代理费。并且执行阶段尚未发生,故对执行阶段的律师费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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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华、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