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3日电(记者 曹华)中国人民银行2日发布通知,规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工作。通知要求,RQFII应当按照规定开立一个境外机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其后,应当选择具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开立交易所市场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分别用于投资交易所证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R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可以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专门用于股指期货保证金结算的专用存款账户。
RQFII在开立上述三类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当区分自有资金和由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客户资金分别开户;设立开放式基金的,每只开放式基金应当单独开户。通知还规范了RQFII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当提供的材料、专用存款账户的收入以及指出范围、结算账户存款利率等问题。
通知要求,如果RQFII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应当向央行递交书面申请及申请材料,包括人民币资金来源及规模说明、投资计划书等材料。其托管银行应当是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应当委托该托管与结算代理银行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通知明确,央行和证监会可以根据宏观管理要求和试点发展情况,对总体投资比例和品种做出规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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