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杨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杨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杨琨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杨琨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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