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5日电 (记者 曹华)在5日国新办组织的“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关政策吹风会”上,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黄毅表示,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在加强“三农”领域方面采取了八项主要措施,督促引导金融业加强对“三农”领域的金融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
——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大中型农机具抵押贷款试点。
——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
——支持农业银行逐步扩大县域“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省份范围。
——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乡镇全覆盖。
——支持经中央批准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推广菜篮子工程保险、渔业保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农房保险等新型险种。
——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对于未来的农村金融改革发展,黄毅提出有四大考虑:
——要将金融服务覆盖到所有农村地区和所有农村人口,尤其是不发达地区和低收入人群,要让不发达地区和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通过提供包括贷款在内的各项金融服务,帮助农村居民提高生活水平。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投入,同时联合财政、税收等其它配套政策条件,形成合力,增加对“三农”的金融投入。
——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县级或县级以下的金融机构,优先向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配置金融资源。
——加快推动农业保险发展。
另据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谢多介绍,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支农力度,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导作用,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信贷资金来源。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继续实行比大型商业银行低2个、5.5个6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对于资产规模比较小、涉农贷款比例比较高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上面说的基础上再降1个百分点。同时,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比例经考核达标的机构,执行低于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