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11日电 (张文婷)近日,第149次巴塞尔委员会会议正式讨论通过了对中国资本监管制度的评估报告。该报告对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制度给予了积极的评价,总体评估结论为“符合”,资本监管框架的14个组成部分中,12项被评为“符合”,2项被评为“大体符合”。
作为二十国集团和巴塞尔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国,中国全面参与了危机以来的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进程,高度重视国际新监管标准的实施工作。根据巴塞尔III的核心要求,并结合中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实践,银监会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审慎资本监管框架。2012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版的巴塞尔III并非一味照搬国际标准,而是综合考量国际监管标准和中国的实际情况,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比如考虑到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在制定权重标准时,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就事先作出了下调。这不仅对于小微企业是一种扶持,调低这部分的权重,还能提升主营小微业务的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能力,类似这样的本土化做法在中国版巴塞尔III中还有很多。在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的当下,提高银行体系的风险控制能力对保持实体经济的稳定而言也尤为重要。
银监会表示,巴塞尔委员会对中国资本监管制度给予很高评价,反映我国审慎银行监管制度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有助于提升国际市场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深入推动国内大型银行实施国际化战略。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表示,中国版的巴塞尔III顺利通过国际评估意味着将进一步规范我国银行监管要求,提高银行体系对风险的管控能力。在显著提高银行体系的抗风险能力的基础上,严格的资本监管制度能够使金融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下一阶段,银监会将继续稳步推动新监管标准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强化资本约束和市场约束,不断增强我国银行体系稳健性,积极促进银行业转变发展方式,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