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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养老保险“无缝对接”流动人口将受益

南雨

2012年11月29日08:56    来源:金融投资报    手机看新闻

人社部近日发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以下称《暂行办法》),明确了三种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流动就业人口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将得到解决。

截至2011年底,我国有112.42万人重复参加三类养老保险,9.27万人重复领取养老金6845.29万元。2012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已经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其中缴费人员3.28亿人。《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原来在农村参加新农保,后来进城到工厂上班,改投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但是原先缴纳的新农保只能封存或办理一次性退保手续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养老保险参保人面临类似的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

近日,人社部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暂行办法》提出,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适用范围为参保两种以上方可转换,以缴费是否满15年为转换界限。

2009年以来,我国先后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与此前建立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起,织就了一张养老保障大网。据人社部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实现全覆盖,全国总计覆盖超过7亿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养老保险体系。

不过,在完成覆盖之后,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仍处于城市与农村分割、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分立的“碎片化”状态。职保、新农保、城居保三大养老保险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带来一系列问题。

办法

三类养老保险将“无缝对接”

《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二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这一规定的关键是,在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最后时点实施转移衔接,而不是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

解读:人社部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在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之间衔接的主要对象是农村进城务工的参保人员,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可能多次流动就业,“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反复变化,增加参保人员的事务负担,也容易损失养老保险权益;而统一在最后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时点办理衔接手续,有利于简化程序,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

适用范围

参保两种以上方可转换

《暂行办法》规定:对于我国现行的三类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而只参加了一种保险制度,在跨地区转移时,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

解读:需要注意的是,《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已经退休或者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所指的衔接转换主要针对三种情况:职保转为新农保或城居保;新农保或城居保转为职保;新农保和城居保互转。

转换条件

缴费是否满15年为界线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解读:人社部表示,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15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

缴费年限

转出职保缴费年限可累加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解读:人社部表示,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一般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

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缴费要退还本人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

解读:由于缺乏衔接转换,目前我国重复参保现象较多。国家审计署今年8月的社保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有112.42万人重复参加三类养老保险,9.27万人重复领取养老金6845.29万元。人社部表示,我国的社保制度设计、运行不允许重复参保。对此,《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重复参保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职保关系,并将重复参保时段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由此带来的额外缴费负担。

小贴士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纳比例:企业缴20%,职工缴8%。账户管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领取条件: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男性职工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覆盖范围:截至2011年底,全国参保人数2.8亿人。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实施时间:2009年试点,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缴费方式: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覆盖范围: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计3.58亿人参加新农保。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实施时间:2011年7月试点,2012年实现全覆盖。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保。缴费方式:居民缴费、政府补贴享受待遇: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覆盖范围:截至2011年底,27个省份试点,覆盖面约为60%。待遇支付: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235万居民领取城居保养老金。

(责任编辑:李栋、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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