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25日電(記者 王夢婕)鳳凰古城自4月10日收取148元“進城費”以來,爭議不斷。4月20日,北京市光明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杰、張衛華向湖南省鳳凰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寄送了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價格法》,公開鳳凰古城收取148元門票的價格聽証會相關文件材料,及其實施“門票新政”之前與當地居民、商戶溝通調研的相關材料和數據。
25日,郵政回執顯示,此申請已被鳳凰方面簽收。
“鳳凰縣‘門票新政’在國內引起巨大反響,說明其不僅涉及當地居民和商戶的利益,也影響了全國廣大游客的利益。作為法律工作者,我們更關注鳳凰縣人民政府在公共事務管理中行為的合法性問題。”趙杰和張衛華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鳳凰縣委宣傳部曾向媒體表示,由於其將148元門票由景點擴展至整個景區“不屬於新定價,也不屬於漲價”,因此沒有聽証。而148元票價,是2008年經鳳凰縣物價局核定試行的。
“《價格法》第22條規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開展價格、成本調查,聽取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兩位律師表示,從一開始,148元票價無疑是政府確定的。“這當中,政府是否履行了法律規定的聽証程序,目前無人知曉。如果有,我們要求公開價格聽証會的會議記錄,公開成本調查的詳細資料。”
鳳凰縣委宣傳部還稱,為積極解決新的管理體系帶來的利益格局調整產生的問題,該縣曾相繼召開新聞發布會、全縣動員大會,組織相關工作組深入細致地開展宣傳動員,充分聽取居民和各行業、各階層的不同意見和建議。“通過宣傳和溝通,城區絕大多數的居民和經營業主表示理解和支持。”但新政實施后,卻引發當地商鋪罷市抗議,商鋪經營者多稱“政府從沒征求過我們的意見”。
“根據《價格法》,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均需被納入考慮范圍。鳳凰縣稱‘門票新政’經過了調研,我們希望看到調研報告等文字資料,詳細披露調研過程、調研題目和各項民意的百分比,以証明支持‘門票新政’的居民佔了‘絕大多數’。”兩位律師表示。
25日,中國青年報記者致電鳳凰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方稱,會將上述申請內容匯報領導,如研究后認為可公開,將在鳳凰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刊登。“我們會持續聯系鳳凰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注公開進程。”兩位律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