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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留守兒童近億 近205.7萬留守兒童處於獨居狀態

陳蕎

2013年05月10日08:03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昨天,全國婦聯發布《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截至2010年,我國0-17歲農村留守兒童和城鄉流動兒童已達到9683萬,他們普遍面臨親情缺失、平等教育等多方面問題。其中,有近205.7萬的留守兒童處於獨居狀態,而流動兒童在個別省份也非常集中,北京每10個兒童中就有3個是流動兒童。

  □留守兒童

  0-5歲兒童5年增757萬

  全國婦聯課題組介紹,課題組在2010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中抽取126萬人口樣本量進行了分析和推斷,並進行實地調研等方式形成報告,報告中兒童的年齡界定在18歲以下。

  報告指出,自2005年以來,學齡前留守兒童(0-5歲)規模快速膨脹,達2342萬,在農村留守兒童中佔38.37%,比2005年增加了757萬﹔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為2948萬,比2005年減少315萬,其中2006年小學(6-11歲)和初中(12-14歲)學齡階段兒童佔到32.01%和16.3%﹔大齡留守兒童(15-17歲)規模達813萬,比2005年減少了199萬。

  全部農村留守兒童中,男孩佔到54.08%,女孩佔到45.92%。數據顯示,農村留守兒童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湖南等中西部勞務輸出大省,其中四川、河南的留守兒童規模最大,分別佔到全國的11.34%和10.73%。

  205.7萬留守兒童獨居

  調查顯示,因為父母多外出打工,三成多留守兒童與祖父母居住在一起,還有10.7%的兒童與其他人一起居住。不過,有3.37%的留守兒童單獨居住。全國婦聯相關負責人表示,盡管這個比例不算很大,但由於農村留守兒童基數大,按照該比例計算的話,單獨居住的孩子達到近205.7萬人,“這些孩子應該給予特別關照。”據介紹,將近20%的務工父母是在兒童1歲前外出,造成留守兒童生活照料、教育、安全保護、親情等多方面出現問題。

  數據同時顯示,農村留守學齡兒童義務教育狀況總體還算良好,在校比例達到96%以上。不過,母親外出、單獨與父親一起居住的留守兒童,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比例最高,達到5.12%﹔父親外出,單獨與母親,或與母親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未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比例較低,分別為3.13%和3.11%。

  對此,全國婦聯課題組相關專家表示,此前在對留守兒童的教育中,社會一直在強調母親的責任,“但這次調查表明,父親的責任被忽略了。這是以后應該強調的地方。”

  □流動兒童

  八成以上為農業戶口

  據介紹,報告中所指的流動兒童,是指隨務工父母到戶籍地以外生活學習半年以上的兒童。目前,全國流動兒童規模達到3581萬,其中農業戶口的流動兒童佔到八成以上。其中,學齡前流動兒童(0-5歲)有981萬,義務教育階段流動兒童(6-14歲)為1472萬,大齡流動兒童(15-17歲)規模為1128萬。

  與2005年相比,我國各年齡段的流動兒童都在快速增加,其中,尤以大齡流動兒童(15-17歲)增加的速度最快,比2005年增加429萬,增幅為61.43%。在性別方面,從流動兒童進入幼兒園直到進入義務教育階段,男孩的比例始終高於女孩,但到15歲接受完義務教育后,流動兒童中女孩的比例提高。

  “這說明,流動兒童的家長們可能更傾向於攜帶男孩外出務工以便孩子接受教育,而15歲之后則讓女孩進城務工。”相關專家表示,在資源短缺的時候,家長們或更易做出不利於女孩的決定。

  人均流動時間3年多

  調查顯示,全國31個省區市均有一定數量的流動兒童,但在少數幾個省份高度集中。其中,流動兒童最多的是廣東,佔全國12.13%,規模達到434萬。其次是浙江、江蘇省,均超過200萬。而部分地區流動兒童佔當地兒童比例很高,如上海市每10個兒童中有4個是流動兒童,北京和浙江每10個兒童中就有3個是流動兒童。

  同時,多數流動兒童屬於長期流動,平均流動時間為3.74年,7-14歲流動兒童中,更有約1/3的孩子流動時間在6年以上。由於常年流動居住,他們的教育問題亟待解決。

  據介紹,“有異地高考需求的流動兒童”在個別省份十分集中,其中廣東、北京、上海排在前三位。

  全國婦聯課題組建議,政府應將留守流動兒童工作納入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社會管理創新總體部署,建立留守流動兒童動態管理信息系統,逐步將農民工家庭在經濟、教育、健康等領域的監測評估指標納入政府部門常規統計之中。

  京華時報記者陳蕎

(責編:李棟、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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