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6月5日电 (记者 唐贵江)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廖检文5日在广州表示,广州民间金融街的小额贷款公司已增至31家,港资可以参股当地的小贷公司,但受政策和规定等限制,目前尚不能作为小贷公司大股东或发起人。
广州民间金融街是广东打造金融强省、广州做大金融产业的重大举措之一。2012年6月28日,广州民间金融街首期落成,标志着中国首条集资金借贷、财富管理、支付结算、信息发布为一体的民间金融街在广州正式建成,首批进驻的32家机构中有11家小额贷款公司。
廖检文表示,民间金融街自开业以来,其民间金融的聚集效应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逐步显现,目前金融街进入各类机构已从开业的32家增至72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也增至31家,金融街的小贷公司运营势头普遍良好。
自开业到2013年5月底,金融街内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民间融资机构累计向全市2000余家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融资总金额近80亿元人民币,有效促进了广州实体经济的发展。
广州民间金融街还按日通过网络、街内终端电子屏以及媒体定期发布民间融资的“广州价格”,为广州的民间融资提供价格参考,这也使广州的民间融资利率、费率更加透明,民间借贷行为更加规范。
廖检文称,广州民间金融街正在加快二期建设,预计6月15日能顺利完成二期的综合整饰工作,到6月21日二期落成,街内入驻机构将达到80家,此外,金融街二期还将建成广州民间金融大厦,并加快民间金融博物馆、民间金融书店等的建设,推动广州民间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