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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金融倒逼银行革命 谁来护航互联网金融【2】

宋娅

2013年07月30日07:59    来源:北京商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互联网金融“猛龙过江” 安全性待考

  第二次革命

  互联网金融将成未来发展方向

  如果将网银和网上支付的开通界定为金融业向互联网发展的第一步的话,那么金融互联网化第二步已经迈出,这一次,它覆盖的范围更广、影响更深远。

  余额宝引起的轰动效应,其实是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冲击传统银行业的一个缩影。

  监管层一直大力支持金融创新,随着近年来网络消费的快速增长,大量的市场需求、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突飞猛进的信息技术催生了互联网的金融多元化。

  P2P网贷平台、和讯“放心保”等一系列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出现,不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创造了更多的商机,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这些互联网金融服务,也极大地丰富和便利了投资理财。很多此前在灰色地带游走的民间借贷,现在正逐步转向P2P网贷平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活跃的网络信贷公司数量超过300家,而整个网络信贷行业去年的成交量超过200亿元;大量的闲散资金,正通过余额宝的汇聚功能,源源不断输向基金公司;更多简单的保险产品都可以通过网络搞定……

  几乎每一次创新的出现,都会激起“传统金融业革命”的议论。而毫无疑问,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确让银行感觉到了压力。

  然而,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目前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影响更多只是在理念层面,在现实层面的影响,或许还远未达到撼动传统银行业根基的地步。以余额宝为例,尽管规模迅速破百亿元,但在公募基金发行史上,最高的纪录是一只基金单日募集900亿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银行业带来的所谓威胁,极有可能也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借助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为资金供求双方提供了低成本的、高效的服务模式,也为传统银行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思路,有利于国内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倒逼传统银行业进行变革。

  郭田勇认为,从短期看,网上理财新兴模式对银行的冲击不是特别明显,但未来会逐渐增大。互联网金融效率更高,网上点击即可购买,服务成本更低,这会成为未来金融业的发展方向。

  积极电子化

  传统银行业不会成为恐龙

  比尔·盖茨有一个著名预言:“商业银行将成为21世纪灭绝的恐龙。”很多人对此耳熟能详,但却不知道这句话还有一个作为前提的上半句,那就是如果“传统商业银行不能对电子化做出改变”。时至今日,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在电子化方面做出了重大改变。

  日前,光大银行宣布与乐视网合作推出具有“瞬时贷”功能的“乐迷卡”,这是继早前交通银行与阿里巴巴合作的阿里小贷、民生银行与慧聪网联合推出的企业信用卡等之后,商业银行结盟互联网巨头逆袭互联网金融的最新案例。在线申请信用卡并不罕见,很多银行官网都开通有这一通道,瞬时贷的独特之处在于,可以直接在乐视网消费过程中申请,快速获得授信之后直接用于消费。此外,目前八成以上的商业银行都已经推出了手机银行,建行、工商、平安和中信等四家商业银行甚至推出了金融商城。

  “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尝试在一定程度上对银行传统业务也是一种补充,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创新的动力,引发了商业银行对自身经营模式的重新思考。”在2013年上海陆家嘴论坛(官方站)上,交通银行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侯维栋如是表示。而在分析余额宝的冲击时,建行的研究报告也指出,由于商业银行客户、资金、渠道等优势得天独厚,特别是具备支付宝不具有的经营存款的先天优势,银行完全有可能迎头赶上。

  “如果银行做了,那么它们(支付宝)只是个花絮,只是个点缀。”刘晓艳称,很多基金公司都推出了余额理财、信用卡还款,都只是基于其电子商务平台做的,影响面非常小。支付宝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不是因为其影响的资金量大,而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引起的关注度高而已。

  国金证券行业分析师陈建刚认为,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金融类企业仍是绝对主导方,互联网会抢占部分市场份额,进而迫使金融企业加大网络方面的投入或收购,但不足以到分庭抗礼的程度。互联网企业做金融,不如做金融服务,不如做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网络设施、搜索引擎、数据挖掘及云计算等相关的配套服务。

  安全性待考

  谁来护航互联网金融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喧闹背后,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互联网金融这个新生事物还存在着不少令人担忧的问题。

  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最大的风险是安全。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总经理季小杰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互联网一大重要特征就是大数据,很多互联网企业都是把一些敏感的数据放在互联网的云端,这给信息安全,包括资金安全带来更大的挑战。

  而监管缺失是另一大隐忧。事实上,由于互联网技术进步飞速,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尚无法完全覆盖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模式。在2013年上海陆家嘴论坛上,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就坦言,目前,银监会正在研究电子银行的法律法规,建立自己的行业标准和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也就是说,目前很多创新即使不合理也很难及时得到纠正。

  无论是余额宝还是活期宝,都在显著位置标榜收益动辄是活期利率十几倍甚至几十倍,而并没有如银行等渠道销售基金时所要求的在明显位置提示风险。更重要的是,它们所谓的收益主要取决于货币基金的管理方能否实现这个收益。而作为投资品种,货币基金是有风险的,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储蓄,2006年就出现过货币基金亏损的情况。如果拿有亏损风险货币基金的收益与绝对保本的活期储蓄相比,显然两者在风险上并不在一条起跑线上,无可比性。而来自天弘基金的公开信息显示,余额宝挂钩的天弘增利宝最新的7日年化收益率为4.426%,自成立以来持续回落。

  而余额宝的首期合作伙伴天弘基金,目前其所有资产规模加起来与余额宝大体相当,一旦余额宝发展到一定的体量,流动性管理压力会明显加剧。由于互联网的低门槛带来大量“进进出出”的投资者,一旦遇到类似“双11”之类资金大量进出的情形,对于小公司天弘而言“能否保证足够的流动性”将是一道难以避免的现实考题。2012年“双11”期间,支付宝一天实现交易金额191亿元。

  不可否认,创新是否也应以改善服务、降低风险、提高效率、服务民生为前提呢?仅仅是为了创新,而不考虑企业的专业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是否适应这种新奇的创新,那给消费者和实体经济带来的将会是巨大的隐患而非福利。毕竟对于企业而言,创新能力只是盈利的方式,风控能力才是它的盈利基础。

  缺乏监管和风险防范的金融创新一旦铺开,野蛮生长,隐患最终只能由消费者埋单。

  “要警惕个别机构短期化的行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支付创新。”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周金黄的话言犹在耳。

  目前我国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缺少上位法,更没有专门针对业务的法律内容,专家建议,应适时出台相应的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的法律制度,从法律层面界定互联网金融的问题,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消费者保护局局长焦瑾璞认为,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建立消费者保护的协调合作机制,畅通互联网金融消费的投诉受理渠道。而除了需要推进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外,对投资者金融知识的普及也相当重要,因为即使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涉及的却是相对专业的金融业。

(责编:李栋、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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