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只丢失比率逐年倍增,犯罪团伙肆无忌惮,犯罪手段不断升级,这已严重危害到乡村的日常生活安全,政府有必要进行有效的干预与管理。在12月15日举行的一场专题研讨会上,山东大学郭鹏教授发出呼吁。
当天,由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等联合主办的“整治非法制售狗肉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法治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近年来一直从事“中国乡村人与动物的关系”研究的郭鹏教授中发现,乡村丢失狗的情况正日趋严重,这与市场上违法买卖狗肉直接相关,在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盗、贩、杀、卖的黑色产业链条。郭鹏教授以江苏沛县樊桧狗肉公司为例,该公司负责人曾公然表示,其公司每年屠宰的犬只达10万条之多,其中五分之四都来自设在全国各地的收狗点。
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孙江教授指出,流向餐桌的狗肉绝大部分都违反动物防疫检疫法和食品安全法。来源不明、运输证件不齐、生产条件恶劣、检验检疫程序缺失、私屠滥宰等诸多问题的存在,严重危害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孙江表示,如果严格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去执行,非法制售狗肉现象可以得到遏制。他指出,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生猪屠宰条例、犬产地检疫规程、动物防疫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对非法制售狗肉行为进行处罚、加以整治规范甚至取缔。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安翔指出,为保证食品安全,我国动物制品必须有可追溯体系,在养殖、加工等环节必须有齐全的记录。他认为,只要在狗肉产品方面完善生产追溯体系,就可以斩断狗肉非法制售的产业链。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赵阿兴教授提出,屠宰是肉类消费和皮毛贸易的第一道环节,但我国迄今为止却没有一部屠宰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及其技术规范。
“正是因为我国现存的屠宰法律体系不够完整、内容不够全面、职责不够清晰、主体不够严谨等缺憾,导致目前野蛮屠宰和杀戮动物的事件层出不穷。”赵阿兴认为,建设法治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屠宰法律体系,出台制定《禁止野蛮屠宰和杀戮动物法案》。 本报记者余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