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没有对房产税何去何从作出明确指示,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11月份以来的几次表态,敲定了房产税改革并全面扩围的态势。每一次关于房产税试点扩大的消息一出,总会有“调控效果将日益明显”的言论。
房产税的试点征收开始于房地产调控从严的2011年,作为一项长期措施,房产税或可在一定程度上稳定短效调控措施推出后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但从根本而言,房产税是一项基本税种,并不能对调控起到决定作用。
澄清一:无法直接降房价
开征房产税会加大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负担,降低投资者和投机者的收入预期,然而,这一预期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房价走势,需求与供应才是影响房价走势的最关键因素。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以2010年房价定基为100计算,今年11月,上海房价指数101.2,重庆房价指数为103.9。这意味着,房产税试点两年来,房价仍旧处于上升通道。
虽然从沪渝两地的房价走势来看,房产税并没有彻底改变当地房价向上的走势,但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主任祝宝良还是认为房产税可以间接促使房价回落。他解释称,如果保持现行的调控政策,明年房地产刚性需求会不断释放,推动房价温和上升,但大涨的概率不大。如果推行了房产税,会导致二手房供应量的增加,可能会使得房价有所回落。国家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报告认为,现行调控政策仍然不能有效逼出存量房,房地产市场供给量仍然不足,房价的合理回归变得漫长。
澄清二:不改土地财政格局
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国内增值税、营业税等较大税种均有明显增长。其中,房地产营业税同比增加123亿元,增长58.7%。而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810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9%,其中主要是土地收益下降,土地出让金收入为23478亿元,同比下降17.5%,而土地增值税收入为207亿元,同比增长71.4%;契税收入245亿元,同比增长44.1%;城镇土地使用税101亿元,同比增长17.9%。可见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财政,房地产税费都还是重要收入来源,无论经济下滑还是企稳回升,都与房地产密切相关。
2011年初,中国指数研究院曾经做过一个测算,假设房产税对所有存量住宅进行征收,在税率为1.5%的条件下,全国一年的房产税约为7600亿元。从上海重庆的试点来看,房产税确实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但是,相对较少的数量并不能改变财政收入来源的格局。
澄清三:不影响继续限购
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明确了房地产调控继续的基调。
清华大学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认为,随着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大型城市、高铁沿线的房地产价格正在涌动着新的一轮的上涨。在此情况下,新一届政府不仅会延续过去的一些调控政策,可能还会出台一些新的举措,比如推广房地产税,甚至于在某些地区适当扩大土地的供给,用扩大供给的方式来应对房价上涨。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周景彤也分析表示,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当前主打的行政管控手段效果有限,未来调控手段料更趋多元化。周景彤说,明年“限购”等行政性调控手段仍将持续一段时间,但渐渐淡出市场是大趋势。房产税试点的增加和范围的扩大将是明年市场重点期待的内容。
澄清四:调节贫富作用有限
对于房产税的功能,国家税务总局曾坦承其对抑制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行为“作用有限”,但首肯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积极意义。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从中国地方税收体系来看,房产税改革是非常必要的;对应国民经济中房产调控需要标本兼治这个角度来看,从中国收入分配需要有效遏制差异扩大来看,房产税改革也是非常必要的。
厘清房产税的作用,房产税的推广该如何进行,这依旧是个问题。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认为,目前各项工作还未准备就绪,不宜贸然推进房产税的观点,目前各项税费应当进行整合,不是为增加而增加。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与王珏林持相同观点。他认为,房产税征收是必要的,但是现在时机还未成熟,不能急于求成。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曾提出,房产税不应再搞试点,他说,“税收还是应该由人大来立法,房产税的目的是什么,调节对象是什么,这个问题应该讨论清楚。”
王珏林分析,此轮调控主要目标是平衡供求关系,虽然目前不是实施的全面限购,而是在一些大城市限购,主要针对有纯投资性购房的需求,所以一些城市已逐步缓解供求方面的矛盾;限贷主要是首付款增加和多套房的“不给贷”,无形中已经缓解了供求矛盾。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