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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评:罚3.53亿 重拳砸向市场经济大敌

余丰慧

2013年01月06日08:07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4日发布消息称,因液晶面板价格垄断,对韩国三星、LG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进行立案调查,并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

这是中国官方首次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做出处罚,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因而备受社会关注。

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无法可依或者有法不依就不能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垄断市场进而谋取垄断高额利润与市场经济的充分竞争机理背道而驰。垄断阻碍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垄断维护了市场畸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因此,把垄断称作市场经济的大敌并不过分。

从国际来看,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对待市场垄断行为上无不态度坚决、法律健全、手段强硬。无论是你是多么有名的企业,只要涉嫌垄断,政府都会毫不留情的制裁、查处。实力雄厚的微软、英特尔、谷歌等高科技企业都受到过美国和欧盟有关垄断的调查和制裁。

中国反垄断立法起步较晚,《反垄断法》2008年8月才开始施行。尽管如此,4年多时间里,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49起价格垄断案件开展了调查,对其中20起案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这些案件涉及医药、造纸、液晶面板、水泥、保险、船舶代理等多个行业。

反垄断行动有利于破除技术壁垒,使得世界先进技术无国界流动,有利于全球各国企业都能及时获得最新技术。美国、欧盟和中国共同对垄断“开刀”,促使这些企业均已承诺尽最大努力向彩电企业公平供货、足额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采购机会,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与技术交流。

中国首次对境外企业涉嫌垄断“动刀”,释放出维护公平市场秩序、坚决反对垄断行为的强烈信号。无论是何种性质的企业,无论你来自哪里,在市场秩序和法律规范面前都应该人人平等。如果把境外企业当成了宠儿,对其不正当竞争和各种违法行为网开一面,其实是对国内企业的极大不公,也是对国内消费者相关权益的漠视。

中国首次对境外企业涉嫌垄断“动刀”,维护了国内彩电行业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涉案企业退回了TCL、创维、海尔等国内9家主要彩电生厂商1.72亿元多付价款,最终将会降低彩电成本,受益的还是消费者。

这是中国反垄断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它提示我们,反垄断行动就要敢于“打老虎”。这对国内企业的反垄断行动也是重要的借鉴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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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树森、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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