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类型教改试点亮点频出
1. 地方试点改革成果丰富。随着在全国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的425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启动和推进,我国迎来了地方教育制度创新的活跃期。2011年3月,温州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启动, 2011年11月13日,正式出台《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与涉及“分类登记管理”、“法人财产权”、“财务管理”等9个方面的具体配套政策细则,称之为“1+9”综合改革。温州的民办教育综合改革,为国家“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提供了地方经验(见图1)。

2. 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教育行政改革既是行政改革的一部分,也是教育改革的一部分,因此教育行政改革既要有一个教育标准,又要有一个行政标准,是教育标准和行政标准的叠加与复合。教育行政中的“行政”是为“教育”服务的,教育标准是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对教育行政进行评估,必须体现“教育”的行业性和特殊性。山东潍坊市坊子区作为一个教育基础薄弱的县区,按照“政府投资、专家办学、行业监管、中介评价”的思路,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管理、办学、评价分离;同时引进先进教育理念,打造“教育联盟”,重构课程体系,提升“软实力”,形成了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新模式。
3.“底层设计”引领“顶层设计”。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许多新制度的确立,都是先由地方政府提出和进行试验,当实践证明新制度安排的收益大于旧制度安排,并具有可行性和普遍性后,中央政府才借助强制性权力使其获得合法性,进而推行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2008年以来,天津市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试点探索积累出的实践经验,上升为国家教育制度创新,引领了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立和新中国第一部专门的教育督导法规《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见图2)。(来源:中国经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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