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获遮挡号牌的车辆。 母洪杰 摄
中新网绵阳1月5日电(周洪攀 母洪杰) “新交规出台后竟顶风作案,用迷彩布遮挡号牌。”记者从四川省高速交警成绵广二大队获悉,这是今年1月1日“最严交规”实施以来,四川省高速交警查处首例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开出的第一单,扣12分,罚款200元的“定额”处罚。
“我在绵广高速绵阳往广元方向往巡逻,当行驶到江油路段就发现了这辆本田雅阁车遮挡号牌。”1月3日下午16时40许,成绵广高速二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张灿,驾驶巡逻车由绵阳往广元方向巡逻。当巡逻至江油站附近发现,一辆用迷彩布遮住号牌的本田雅阁轿车。
“请注意,请注意,前面有一辆本田雅阁车遮挡号牌。”据张灿介绍,他发现情况后,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前方在服务区执勤的民警蒋均福注意检查。当天下午17时08分,这辆雅阁车驶入成绵广高速江油新安服务区,蒋均福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并用相机拍下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证据。
“驾驶员就是想用迷彩布遮挡号牌,以逃避电子眼。”据张灿介绍,经查,该车驾驶员李宏安(证号:610324196711082814,档案号:610101343934,准驾车型C1)驾驶陕VJ2396号小型轿车。李宏安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让其学习了2小时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公安部123号令。
通过学习,驾驶员李宏安深刻的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危险性,表示以后再也不做这样的傻事。民警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作出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据悉,123号令实施以后,驾驶员李宏安是成绵广二大队辖区因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扣12分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