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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爆炸事故瞒报续:媒体质疑被拘4人是“替罪羊”

李应厚

2013年01月09日07:35    来源:法治周末    手机看新闻

事故瞒报在山西已不再是什么新闻,常见于过去小煤窑时代此起彼伏的煤矿事故。煤炭大县蒲县,前些年爆炸事件就经常发生。2012年12月25日的一声爆炸,蒲县再次吸引了各方关注。不同的是,这次发生爆炸的企业规模大、层次高,是中铁隧道集团。用山西代省长李小鹏的话说,是个堂堂的国有企业。但事故发生后该企业做的也是上不了台面的事情瞒报。

但网友的举报揭开了中铁隧道集团事故瞒报的面纱,初步结果是8死5伤。据记者了解,中铁隧道集团二处六标段项目部有关人员为了瞒报事故,把死者和部分伤员运到外省,分散住院。虽然该集团下属4人被刑拘,但依然灭不了民愤之火,人们质疑之目光直击集团高层。

爆炸已发生

记载却显示“一切正常”

1月4日,距离蒲县“12?25”爆炸事故发生整整10天,当日位于蒲县的二处六标段项目部吕梁山隧道1号斜井口山坡上,依然还有些许积雪。见记者驱车而至,1号斜井口值班室走出一个妇女,也没有多问几句,又回到值班室。

记者首先看到的是一号斜井第一道网状门上的宣传标语:“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在一号斜井第二道斜井网状门的井口有:“质量在我手中,安全在我心中”、“安全置于脑后,事故就在眼前”、“人人关注安全、个个关爱生命”的警示标语。

事实上,这些无论是铁制的还是喷绘的警示语,都成了应付上级部门领导检查的口号。

在值班室里,3名四川口音的民工正在打扑克。值班室里有两大箱子豪华型安全帽,共90个,红、黄各占一半。值班人员介绍,这是开现场会时专门供领导用的。随行者问怎么这么新?值班人员回答:“你总不能让领导戴旧安全帽、黑安全帽吧!”

值班室墙上的四五个登记簿只有表皮没有里子。一本《领导带班登记簿》记载显示:

“(2012年)12月24日18时25分至7时58分,人员、设备正常;加强拱背;加强响(放)炮时安全管理。”

“12月25日7时58分至18时25分,1队左右线设备、人员正常;右线挖机正在修理。”

虽然12月25日下午3点左右爆炸发生,但该登记簿上依然这样登记:

“12月26日7时58分至18时25分,各工序正常;响炮前人员的避炮正常。”

12月27日18时25分至7时58分,人员、设备正常;加强响炮时人员的安全问题;加强响(放)炮后拱顶工作。”

“12月28日7时58分至18时25分,加强火工品管理;加强喷浆质量。”

……

在上述时间,《领导带班登记簿》第三栏中“其他工作情况”后边签的都是“无”。

上述交接班人是马正荣和冉中波互相轮换。

“12?25”爆炸事故发生后,二处六标段的登记簿却显示“一切正常”,但终究纸包不住火,事故瞒报,搞得中铁隧道集团名声扫地。2013年1月1日,该公司总经理张继奎在1号斜井现场工作会上鞠躬道歉,集团二处4人被刑拘。

记者了解到,爆炸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的态度也令人生疑。

据群众反映,“12?25”爆炸事故发生后,工人家属们及时报了蒲县110指挥中心,距离该工地最近的曹村派出所民警约半小时后才赶到事发现场的井口,简单了解了一下情况,公司的人说没事,民警就匆匆地离开了。

也有媒体报道称,“爆炸后警察就过来了,后来说没事就走了”。

派出所民警去了爆炸现场为何匆匆走人,也不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

当地有群众分析,中铁隧道集团二处六标段项目部进驻曹村后,涉及征地、施工和占用当地土地的问题,也遭到村民的干预甚至阻止。为此,二处六标段项目部自然离不开当地派出所的关照。只有派出所干预,才能阻止村民的“闹事”。两年的相处,项目部和派出所自然成了朋友。朋友出事,派出所也“理解”,不能添乱。所以,才出现了不调查、不上报、不作为、不接受媒体采访的一系列反应。

 

(责任编辑:李海霞、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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