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管理
临期食品?
◆他山之石
在新西兰,超市食品外包装上通常有“食用日期”和“最佳食用日期”的标志。“食用日期”是指在这个日期之后继续食用该食品可能影响健康,超市必须停止销售。超市贩卖已经过了“食用日期”的食物属于违法行为。“最佳食用日期”是指食品的质量在该日期之后就会减低,但继续食用不会有健康安全问题。在合理存放的前提下,零售商还是可以继续出售的,但通常都会降价处理。
每晚赶在超市下班前,购买既便宜又绝对安全的快过期食品,是很多英国人的做法。超市里这些打折商品并不是食品过了保质期,而只是过了最佳食用期。英国食品标准局发言人称:“最佳食用日期标志着食物的口感,而非食物的质量。因此吃过了最佳食用期的食品,绝对不会导致食物中毒。”英国环保组织“废品与资源行动计划”发起过食品节约活动,挨家挨户教人们怎么理解“最佳食用日期”,如何区分“此日期前最佳”、“此日期前食用”和“出售期限”。
销售过期食品
将被重罚
◆相关
《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确立该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销售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而商场超市还要集中陈列销售,采取折价、特价、买赠等方式销售临近保质期商品时,应当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办法》规定,超过保质期食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必须分类清点、封存并登记造册,并禁止超过保质期食品实施实物退货,对于销毁超过保质期食品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销毁的时限,其中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当在超过保质期的当天销毁;销毁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根据规定,大中型食品超市应当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处理情况公示制度,每季度公布销毁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处理方式等内容。
南方日报记者 周照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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