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瞒报?危化品可直排河流?监控系统失灵?存其他污染源?
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四大疑团待解
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发生至今已有两周时间。山西省政府近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加大调查力度,力求尽快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在有关部门的调查深入推进的同时,《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发现,目前仍有四大疑团悬而未解,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一是最初上报的泄漏数量是否有谎报?二是为何保存严密的危化品能直排河流?三是山西省投巨资建成的在线监控系统为何在此次事故中没有发挥作用?四是除了苯胺,浊漳河是否还存在其他污染源?
泄漏数量是否存谎报、瞒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事故的肇事方山西潞安天脊集团在苯胺泄漏后一直向有关部门报告称,苯胺泄漏量仅为1吨至1.5吨,长治市长张保认为,这一数字让市政府误判为可以自行处理,是未能及时向上报的重要原因。
而5日上午,天脊集团向有关部门报告称苯胺泄漏量为8.7吨。记者在相关材料上看到,1月3日14时,浊漳河晋冀交界处王家庄红旗渠溢流口苯胺含量急剧升高,4日上午9时,苯胺含量达到最高峰值,超标720余倍。王家庄监测点距离事发地80公里,1吨至1.5吨苯胺能否超标如此之多?前4日企业一直报告1吨至1.5吨是计算错误还是谎报,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此次事故山西信息迟滞通报现象突出: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天脊方面发现苯胺泄漏;31日下午,长治市环保局接到企业的报告,报送市政府后决定自行处理;2012年1月5日上午,山西省环保厅接到国家环保部的通报;5日下午,山西省政府接到长治市报告。
根据《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有关规定,山西省政府最迟也应当在当天就接到报告。除了纵向迟报,横向同样迟报。5日下午,长治市才向河北、河南方面通报有关情况。邯郸市政府一位负责人说,山西方面是否负有污染迟报责任,邯郸方面不方便表态,“但我们得到通知的时间确实有点晚,这给应急处置带来很大不便。”
保存严密的危化品为何能直排河流?
记者在苯胺泄漏事发地———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元公司苯胺罐区看到,苯胺罐区是一个由一道两米左右高的围墙围起来的封闭区域,进出需要经由一座类似天桥的铁架,以翻越围墙。
然而,这座原本应该封闭的区域,却存在着一个致命的漏洞:苯胺罐区有一根管道分别与雨水处理池和事故池相连,下雨天,通往雨水处理池的阀门打开,罐区的雨水经由地形引导流入管道进入雨水处理池,不下雨时,这道阀门是关闭的,一旦发生苯胺泄漏,苯胺将会通过管道进入事故池。
然而,2012年12月31日7点40分以前,通往雨水处理池的管道阀门是松开的,这直接导致38.7吨苯胺经过雨水系统直排浊漳河,尽管此后天脊集团全力围追堵截,拦截下了30吨苯胺,然后,还是有8.7吨的苯胺排入河道,造成下游河流水体污染,甚至造成了河北邯郸大面积停水等严重后果。
据了解,天脊集团2006年投产后,每年对设备设施实施大修,此次事故中爆裂的输送苯胺软管刚在2012年10月更换过。天脊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苯胺是危化品,为了防止发生泄漏等事故,企业多次进行“苯胺泄漏演习”,包括不久前还用水当苯胺进行过实战演习。
山西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在管道阀门现场指出,企业做了很多排查隐患的工作,但是真正的隐患却在这儿,没有排查出来。事实上作为苯胺罐区唯一与外界相连的渠道,是容易发生意外的最薄弱环节,然而,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松动的阀门”折射出企业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重大疏漏,也反映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的淡漠与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