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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实名制不实名 商家跟部委“躲猫猫”【2】

人民网记者 李海霞

2013年01月29日10:34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实名限额购卡难落实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消费者和售卡企业都认为预付卡实名制很可能“有名无实”。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认为,预付卡实名制的初衷是为了规范预付卡的发行和使用过程,使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如果预付卡不实名制就等同于现金,除了不记名卡不挂失不补办外,一些商家‘一经退出,概不退卡’和过了有效期不能延期等规定也让消费者很受伤”。赵萍说,“新的《管理办法》对发卡企业资质有明确规定,明确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以及明确规定发卡企业如果要停止兑换必须提前30天在公开媒体告知消费者。”

有这么多“好处”的实名制预付卡,消费者是否买账呢?正在某商场购买预付卡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实名制是否能真正做到“实名”还是未知数。刘先生表示,1000元以上面额的预付卡才能实名制,才能享受挂失、补办、退卡等“好处”,自己不需要高面额的预付卡。此外光口头上要求实名也不会起作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一次性购买超过1万元要实名,分开多买几张不就行了?”刘先生说。

对于发卡企业来说,预付卡实名制在执行过程中被商家挡在了门外。赵萍认为,预付卡实名制执行难度很大原因有三:“一是企业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商业秘密;二是企业是预付卡的受益方,实名制会让企业有所损失;三是发卡实名制和用卡实名制没有对接,实名制难以发挥作用。”

据《北京商报》报道,目前商业预付卡已成为京城商家重要的收入来源,几乎达到总销售业绩的三成。有消息称,在北京拥有多家门店的翠微百货,其商业预付卡的运营最为成功,其销售额几乎占到商场总销售业绩的五成。“如果将这些商业数据通过预付卡实名制的途径汇总到可供各方监管层查询的数据库中,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商家部分风险过高的经营行为将被严控。”

赵萍指出,目前《管理办法》只是要求购买者在购买商业预付卡时采用实名制,但对商业预付卡的周转环节,并没有政策细则同样要求其采用实名制用卡,这会让实名制发挥的实际效果有限。

记者发现,商场超市的工作人员即使知道七部委联合规定的“实名制”,也不清楚具体由哪家部门监督检查,对于商场超市违规行为该如何查处也没有明确说明。赵萍对此回应说,目前多部门对发卡企业违规行为的联合执法检查还没有开始,也没有常设机构专门处理执法。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不登记购卡人有效身份信息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购卡者和销售者都不愿意在实名制这个问题上太多纠缠,只要没有举报,相应的监管部门查处的难度非常大。另外,罚款的额度,相对于商场来说,只不过是“毛毛雨”。

尽管新规的初衷很好,但就目前的情况看,很多环节都需要深入细化,否则这项新规就只是“走走形式”。“中国未来的预付卡应该逐步向信用卡转变。为此,央行必须要做好第三方支付结算监管。”赵萍说。 

(责任编辑:李海霞、聂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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