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融资系列是指银行主要基于企业上下游供给、需求关系和贸易融资的自偿性特点而给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基于国内贸易背景的供应链融资产品主要包括订单贷、应收账款质押贷、国内保理、动产抵(质)押贷等。
订单贷
产品介绍
指我中心根据小企业客户与核心企业签订的商务合同,向其发放用于履行商务合同日常生产经营的,并以合同销售回款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贷款业务。
产品特点
(1)准信用贷款,仅需应收账款质押作为辅助担保方式,应收账款质押无须全额覆盖贷款;
(2)“订单贷”授信额度不超过授信申请人与核心企业上年度实际交易金额的50%或本年商务合同总金额的50%(两者孰低原则),且最高不超过我中心授信权限额度。
(3)帮助企业把握贸易机会,避免因资金紧张而放弃大订单。
授信申请人准入门槛
(1)主业突出、经营正常、股权结构清晰、管理相对规范;上年度(或向前推算12个月)可核查现金销售收入(通过银行账单或者其他收款证明核实)超过全折人民币5000万元。
(2)短期银行负债(短期银行借款+银行承兑应付票据敞口)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可核查现金收入50%。
(3)对核心企业供货的时间在2年(含)以上(含其母公司或者其前身对核心企业的供货时间),贸易结算周期不超过4个月,提供的产品质量稳定不易产生纠纷,不存在与核心企业的双向供货关系。
(4)核心企业对授信申请人唯一的回款账户须开在我中心代理行。
(5)授信申请人未在其他银行叙做以该核心企业为买家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或者保理业务。未在其他银行办理存货质押业务。
(6)授信申请人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买方准入门槛
买方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核心企业为招商银行现有授信客户,且授信额度不低于全折人民币5000万元的企业。
(2)经总行核准的1+N核心企业名单内企业(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3)招行信用评级3级(含)以上、债券穆迪评级Ba以上或债券标准普尔评级BB以上的公司及其分公司。
(4)经营情况稳定,发展前景看好,细分行业内排名前10位或区域优势明显,年销售收入全折人民币20亿元以上企业。
业务流程
(1)取得贸易订单和签订购销合同;
(2)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
(3)获得银行贷款,完成备货;
货款回笼,偿付银行贷款。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产品介绍
指企业将所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质押给银行,作为还款担保从银行获得授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额度期限最长一年,单笔业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根据是否可以用新的应收账款置换原质押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可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模式,动态质押模式允许在保证不高于批准的质押率的前提下,可以用新的应收账款置换原质押的应收账款或回款专户内的资金。
产品特点
(1)无需额外的抵押或担保条件即可获得融资;
(2)盘活企业资产,加快企业资金回笼,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3)企业利用远期付款条件,增加销售;
(4)应收账款质押率最高可以达到有效质押金额的80%。
适用对象
核心实力企业和信用程度较高的企事业单位的中小供应商。
营销要点
了解小企业上下游客户,或者通过了解有关大中型企业的上游供应商来搜寻目标客户,当前应重点关注电力、电信、铁路、军工、政府采购项目设备供应商等。
授信申请人达到信用授信等级(3级及以上)或有其他担保方式,则可降低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准入标准,也可不开立回款专户,否则必须开立回款专户。如果债务人无法书面确认应收账款质押或回款专户,则该债务人须是招行4级或以上授信客户。
业务流程
(1)提交应收账款对应的贸易基础合同、运输单据与发票等(如基础合同尚未履行,提供历史交易的运输单据和发票等债权确认文件),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质押授信;
(2)授信审查与批复;
(3)发货后获得应收账款,签署有关法律文本,开立回款专户,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和回款专户确认;
(4)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5)放款;
(6)应收账款债务方付款至回款专户,贷款得以偿还(或借款企业以其他还款来源还款)。
国内保理
产品介绍
国内保理业务是指银行为国内卖方和买方之间赊销方式下的商务交易而设计的一种融资类综合性金融服务,即我中心承购卖方的应收账款,并给予卖方一定比例的以收购款形式反映的资金对价,然后再以一定方式向买方催还应收账款的业务。保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融资性国内保理我中心原则上只受理有追索权的公开型和隐蔽型及无追索权的公开型3种。
有追索权公开型国内保理,是指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遇买方到期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期付款时可向供应商追索回我中心融资款项及相关逾期支付违约金费用的一项融资性国内保理业务。
有追索权隐蔽型国内保理,是指不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买方,但遇买方到期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期付款时可向供应商追索回我中心融资款项及相关逾期支付违约金费用的一项融资性国内保理业务。
无追索权公开型融资性国内保理,是指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但应收账款转让后我中心作为债权人独立承担应收账款管理、催收以及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风险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
国内保理的业务模式可以分为“定保理”和“池保理”两种:
定保理是指开办定保理业务时,卖方已转让我中心的应收账款的回款必须逐笔用于归还我中心已发放的收购款,以覆盖风险敞口,不得再次用于对外支付。定保理适合于发货批次较少但单笔金额较大的企业。
池保理是指在满足“应收账款池内的有效应收账款余额×融资比例+保理保证金账户余额≥融资余额”的前提下,我中心允许卖方在授信期限内,用符合我中心审批条件的特定债务人的有效应收账款置换原应收账款池内的应收账款或支用池内应收账款回款资金的特定操作模式。池保理适合于发货批次较多但单笔金额不大的企业。
产品特点
(1)无需额外的抵押或担保条件即可获得融资;
(2)盘活企业资产,加快企业资金回笼,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3)企业利用远期付款条件,增加销售;
(4)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变现,改善了企业财务结构;
(5)应收账款受让银行负责买方资信调查、账款管理和催收,既降低了卖方管理成本,也有利于卖方与买方关系的和谐。
适用对象
核心实力企业和信用程度较高的企事业单位的中小供应商。
营销要点
了解小企业上下游客户,或者通过了解有关大中型企业的上游供应商来搜寻目标客户,当前应重点关注电力、电信、铁路、军工、政府采购项目设备供应商等。
业务流程
(1)提交有关贸易背景资料(合同和交易记录等),申请国内保理授信额度;
(2)授信审查与批复;
(3)企业递交有关资料,申请使用保理授信额度;
(4)通知买方(公开型),签署法律文本合同,放款;
(5)账款的管理和催收;
(6)到期买方归还应收账款,还款;
(7)保理融资的发放和回收,均需登记《国内保理业务台帐》。
动产抵(质)押贷
产品介绍
动产:指我中心认可的生产流通领域价值相对稳定、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通用性商品或原材料。
动产抵押授信:是指授信申请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动产,在我中心办理抵押手续作为授信的担保,从我中心获得授信的业务。
动产质押授信:在操作方式上,分为现有动产质押授信(简称现货质押)和未来动产转质押授信(简称未来货物质押)。动产质押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但必须转移占有。现货质押是指授信申请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动产先行移交我中心占有设定质押,并以此动产作为授信的担保,从我中心获得授信的业务。未来货物质押是指授信申请人使用招行提供的授信,按事先约定专项用于采购指定的货物,卖方以我中心为提货人,将货物发至我中心指定地点后,由授信申请人向我中心办理该笔货物质押手续的授信业务。
质押授信业务须引入第三方对质物进行监管。
产品特点
(1)企业将大量存货转化为现金,减少了流动资金占用压力;
(2)企业无需其他担保条件即可获得信贷资金用于采购,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期通过大量进货,能有效降低企业采购成本;
适用对象
大宗商品经销商或存货占用较多资金,但销量较好、存货周转较快、净现金流量较大的厂商。适合做动产质押的行业如钢铁、有色金属、能源、粮食、酒、电子、造纸等。
业务流程
(1)授信申请,说明授信用途、金额、期限、还款来源、抵押(质)物或监管对象等情况;
(2)授信(贷前)调查,客户经理提交全面调查报告,风险经理提交风险分析报告;
(3)授信审查、批复;
(4)签署法律文件,如银行与借款人签署《授信协议》、《最高额抵押(质押)合同》,银行、借款人、监管方、生产商(如需要)签署三方或四方合作协议;
(5)抵押人或出质人对抵押物、质物办理财产保险(如需要);
(6)采用抵押方式的,办妥抵押登记手续;采用质押方式的,应将质物转移至我中心指定的监管仓库保管;
(7)放款;
(8)动态监管模式下,在控制抵(质)押物价值总量条件下,贷款期间允许企业通过追加保证金或新的抵(质)押物的方式置换原来的抵(质)押物;
(9)贷后管理(含日常对账、定期与不定期查库等);
(10)还款。
常见的先货后款货物质押业务流程如下:
商业承兑汇票质押贷
产品介绍
指由商业承兑汇票的合法持有人作为融资申请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以汇票作为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产品特点
(1)商业承兑汇票是债权债务关系非常明确的、高质量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
(2)原则上需要同时占用招行对承兑人和融资申请人的相关授信额度。
(3)相比较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业务,操作简单,免去了对应收账款进行确认的手续,更具操作性。
适用对象
优质大、中型企业的供应商或持有优质大、中型企业以及大型企业财务公司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