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贷
中长期系列是指中心提供小企业客户发放用于企业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固定资产或生产设备的中长期贷款业务,主要品种包括法人房产按揭贷款、设备按揭贷款、项目贷款等。
法人房产按揭贷
产品介绍
指借款人出于经营性目的,以拟购买的房产(包括写字楼、标准厂房和商铺等商用房)为抵押担保,在支付首付款后,向我中心申请按分期还款方式的贷款业务。
产品特点
(1)支持小企业购置固定资产。
(2)按揭利息可计处成本,为企业节约税收开支
(3)最贷款长期限为10年,按月或按季分期还款,减轻企业一次性付款压力。
适用对象
该产品适用于经营状况良好,企业发展较快,但缺乏长期资金用于购买经营性用途房产的小企业客户群体。
业务流程
(1)对于批量开拓业务的,报中心风险控制委员会核准该楼盘的合作额度,并与发展商签订相应的合作协议;若为单户操作的,应对楼盘情况进行调查。
(2)接受企业按揭申请,并按揭正常的贷款流程进行审批。
(3)放款前落实担保条件,对于期房的,必须由发展商担保阶段性担保或者贷款企业提供其他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对现房的,可直接抵押后放款。
(4)按月或按季归还贷款,正常的贷后管理。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
产品介绍
经营性物业是指已经竣工并投入商业运营,通过出租等经营方式在较长时期内获得稳定现金收入的商业房产,包括商场、写字楼、专业市场、酒店、仓库、工业厂房等。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我中心向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小企业客户发放的,以其自有的经营性物业抵押,以该经营性物业的租金收入质押,并以此租金收入和经营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中长期贷款业务。
产品特点
(1)以经营性物业为抵押,以租金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贷款期限长,分期还款,缓解客户一次性还款压力;
(2)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性现金流的要求较低,只要企业有稳定的租金收入来源;
(3)资金使用范围较广,可用于装修改造、支付工程尾款、归还其他贷款或者购买新的物业;
适用对象
该产品适用于专门从事商业性物业租赁经营的中小企业,物业租金为其主要的收入来源,企业无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企业自身有其相关的生产经营主业,仅将部分闲置的物业用于出租,收取租金的情形。
经营性物业准入要求
(1)抵押物位于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区域,产权清晰,能设定抵押,能单独处置。
(2)抵押物的楼龄不超过15年(核心商业区除外),且地理位置佳,具备良好的变现能力。
(3)抵押物为工业厂房的应位于成熟的工业区内,配套条件好,以规划的重点工业区为主。
(4)位于各分中心所在城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
(5)经营性物业需正式投入商业运作,出租率不低于60%。
业务流程
(1)按照房产抵押类业务进行操作,核定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
(2)借款企业在我中心代理支行开立租金收入专户,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质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
(3)经办分中心在人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公示,明确企业将该物业未来产生的租金收入质押给我中心。
(4)借款企业告知所有物业承租人,已将该物业设立抵押,并向我中心出具相应的履行告知义务的承诺书。
(5)放款和贷后管理。
机器设备按揭贷
产品介绍
依托大型机器设备生产企业或其一级经销商(下称卖方),我中心给予卖方按揭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项下,向购买第一手设备的借款人(下称买方)提供按揭贷款,并由卖方对按揭贷款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回购、由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单承保或以买方或第三方自有资产抵(质)押的贷款业务。
产品特点
(1)支持小企业购置固定资产设备。
(2)最高为设备交易价格的70%。
(3)最长贷款期限为3年,按月或/按季分期还款。
适用对象
适用于希望通过与银行合作,拓宽市场,迅速回笼销售资金的设备生产企业或一级代理商。
营销要点:
(1)依托大型设备生产企业或一级代理商,成批量开发客户,为其拓展产品销售, 迅速回笼销售资金。
(2)解决企业购买设备一次性支付资金不足,分期还款减轻财务压力。
(3)若当地分行向该类设备生产企业有业务往来,可联合分行向客户提供综合性服务方案。
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介绍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我中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业务,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础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我中心严禁发放贷款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
固定资产贷款根据贷款资金用途的投向进行定义,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而言,与贷款采取的担保方式、期限等无关。
适用对象
该产品适用于有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符合国家、招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相关要求,且能够提供我中心认可担保的小企业客户。
业务规定
1、固定资产必须具有以下特征: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3)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将流入企业。
2、固定资产贷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资本金及有关投资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贷款发放时,应核实资本金已全部或同比例到位,并要求项目资本金与贷款配套使用;
(2)要审慎评价借款人的综合偿债能力;
(3)固定资产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且接受我中心的全流程监控。
3、借款主体及投资项目必须满足条件:
(1)借款人具备与所投资项目相适应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
(2)所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投资管理等政策,并已按规定履行了合法管理程序,办理了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3)项目资本金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