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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阶梯电价首次年度跨转 电表“跳阶”电费今年补交【2】

叶晓彦

2013年02月26日16:51    来源:北京晚报    手机看新闻

算账

累计购电分档计算电费

智能电表用户张女士今年春节后购电时,她发现账户被多扣了153元,这153元实际上就是2012年第二档、第三档的“跳阶”加价电费。那么智能电表用户的用电是如何计费的?加价电费又是如何算出的?以张女士为例,张女士家2012年下半年使用的1440度及以下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0.4883元/度),1441度到2400度之间的电量执行第二档电价(0.5383元/度),2400度以上的电量执行第三档电价(0.7883元/度)。

截至2012年9月,张女士家的累计用电量为1650度,已超过一档分档电量标准,但所有1650度电智能电表全部按一档0.4883元/度实时结算,当月有210度电实际上应该按照0.5383元/度计算,这部分电费就少算了10.50元钱。以此类推,到去年11月份,张女士家的累计用电量达到2430度,又超过二档分档电量标准。截至2012年12月,张阿姨家三档用电量为350度,二档用电量为960度,一档用电量为1440度,下半年累计用电为2750度。由于表计已结算电费2750×0.4883=1342.84元,还需在2013年购电时补交960×0.05+350×0.3=48+105=153元的阶梯差价电费。

2013年,如一户居民家庭在一年内累计购电量为5000度,居民在计算电费时,可以参照以下公式(其中2880为年度第一档电量上限;4800为年度第二档电量上限):2880×0.4883+(4800-2880)×(0.4883+0.05)+(5000-4800)×(0.4883+0.30)=2597.5元。

提示

智能表用户可享受免费短信

去年实行阶梯电价后,本市8成以上居民电费没有增长,去年已购但未用完的电量,可结转到今年继续使用。对于已购未输入电表的电卡中电量,如果用户想退购,可到市电力公司网点办理退购手续。但去年内未购满的低档电价电量额度,跨年不结转,今年将按当年的购电量从新计算分档电量。

市电力公司提示,如果居民家中用电量较大,可能会产生阶梯差价电费,居民在下次购电时可根据需要预留出这部分电费。仍有不清楚的,可以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电话,提供客户编号或智能电表表号查询阶梯差价电费的其他信息,还可以提供手机号码开通免费短信提醒业务。

注册短信提醒业务的居民,可在本户智能电表剩余电费不足30元和10元后的第二天收到短信预警提示信息;自产生阶梯差价电费的次月起,每月将收到一次短信提示。

(责任编辑:孙博洋、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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