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农委副主任李成贵
李成贵指出,土地问题是城镇化过程中非常重要的问题之一,应创新土地的利用方式,并进行土地制度改革。首先要对过去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形成的土地管理的一些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并修订完善,特别是对土地管理方案要进行切实的修改完善;第二,要对城镇化建设中使用土地有政策支持。
李成贵强调,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在土地制度上还大有文章可做。在缩小征地范围、提高补偿标准等前提下,应让农民参与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从而使农民在城市规划圈内可以更多地利用土地搞产业发展、租赁等项目,也可以使农民在城市规划圈外搞多种形式经营型的项目。
徐鸣表示,土地制度改革,首先要区分公益性用地与非公益性用地,从而依据性质的不同按两种不同的方式推进。公益性用地在有一定补偿的情况下,要进行控制;非公益性质用地应该采取更加灵活、甚至是市场化的办法,征得多数农民的同意,在依法补偿的基础上进行。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