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财政买单之辩
2013年3月14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挂牌成立,铁路管理体制在形式上完成政企分开。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将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中国铁路总公司。这意味着铁路总公司成为目前铁路债务的承担人。
但是面对铁路的巨额债务、面对铁路的一些公益性质,国家财政是否应该对其全部或者部分承担,成为行业内讨论的一个焦点问题。
一些观点认为,铁路作为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服务于全社会,理应由国家财政进行出资建设。
针对这个观点,刘斌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铁路债务全部由财政“买单”并不合适。“铁路债务由国家财政买单,这意味着为铁路举债失误买单,更是为银行债务风险买单。”
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持相同观点,他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对于财政是否要给铁路债务买单这个问题,要分两个方面来看:一是财政有没有能力给铁路债务买单?当前国家财政支出已经非常紧张,国家财政要为铁路债务买单显然捉襟见肘。二是铁路资产市场化以后,铁路债务问题有可能靠铁路自身努力逐渐得到解决,也许并不需要国家财政进行买单。
文宗瑜分析,铁路债务的化解过程中有两个重要的支撑:一是铁路债务多半有国家信用在里面,目前铁路贷款多为国有银行的贷款,国有银行可能会给予铁路债务延期的优惠政策,或者铁路通过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来维持债务可持续性。二是随着铁路改革的深入,接下来会进行资产分拆式改革,一些项目可以通过资本化的运作,让外部资金进入到铁路系统中来,这样铁路的资产负债率将会有所降低。
今年“两会”期间,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就铁路债务问题曾公开表示,“铁路债务应由有关部门区别其属性,以区别公益性铁路还是经营性铁路,债务问题会得到妥善的解决。”
这一表态,被市场理解为,国家财政会对“公益性”铁路形成的债务进行“买单”,而经营性铁路的债务则将由铁路本身进行化解。
此外,在铁路运营过程中的亏损,改革的思路也包括对公益性运输的补偿。在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要建立铁路公益性运输补贴机制。对于铁路承担的学生、伤残军人、涉农物资等公益性运输任务,以及青藏线、南疆线等有关公益性铁路的经营亏损,研究建立铁路公益性运输补贴机制,研究采取财政补贴等方式,对铁路公益性运输亏损给予适当补偿。
针对这个问题,武剑红表示,国家财政是否应该出资来解决铁路债务,并不是首要的问题,首要的问题是应该先弄清楚铁路巨额债务形成的体制和机制性的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可将部分铁路债务剥离出来,国家财政也应该对因修建真正的公益性铁路项目所形成的债务进行减免。但是在解决债务问题之前,必须对每一个铁路项目的债务性质进行科学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