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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PO企业财务审查的大背景下,不少申请IPO的企业迫于财务自查和抽查的压力,开始自行撤单。据统计,截至目前,被终止审查的文化类申请企业有5家,因未提交IPO财务自查报告或存在其他问题被中止审查的企业有7家,两者相加,撤下材料和中止审查的文化类企业占比达到35%,在各个行业类别的撤单中名列第一。(4月23日《上海商报》)
文化类企业上市,近几年调门一直拉得很高。自从华谊兄弟在创业板上市后,影视类企业就出现了上市的热潮,传媒类企业上市的积极性也很高。在目前申请IPO的队伍中,更有不少是从事动漫、游戏、数字视觉特效等与文化沾边的企业。与此同时,文化类企业的IPO也成为PE、VC之类投资机构追逐的目标。
但是,IPO的暂停打乱了文化类企业和蛰伏于其中的PE、VC的如意算盘,证监会刮起的财务审查风暴更是使一些粉饰在文化类企业身上的油彩脱落了下来。文化类企业上市,在最近几年的A股市场上是一件很时髦的事,特别是来自政府的支持,更使文化类企业的IPO披上了一件安全的外衣。目前暴露出问题的一些IPO企业,遍布于各行各业,还很少听说有一个文化类企业通过造假之类的恶劣手段欺诈上市。
其实,认为文化类企业在圈钱时会温文尔雅,未免有些想当然。相比于制造类企业,文化类企业不大会受经济周期的影响,其产品也没有旺季淡季之分,因此市场应该是比较稳定的。但是,文化类产品毕竟不是像给消费者提供衣食住行产品的企业那样,其市场有刚性需求,它是消费者在解决了温饱之后的闲暇消费,其市场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是,这种不确定性与IPO企业所需要的稳定的利润来源是矛盾的。如果说IPO没有暂停,它们的IPO申请很快能够通过审核,那么,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但是,迄今为止已经快要满半年的IPO暂停使它们的这种不确定性成为事实,财务漏洞越来越大,与IPO的要求显出差距以后,这些企业如果继续留在IPO申请队伍里,等待它们的就只有出自己的丑了。因此,它们的撤单,还算是明智的。
文化类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是中国发展壮大文化事业的一个重要方向。但是,因为IPO的暂停而使35%的申请企业不得不撤单,这暴露了中国文化类企业相比于制造类等企业,还有很多薄弱之处。试想一下,如果IPO不暂停,这些目前已经撤单的企业说不定都已上市成功了,但是它们现在暴露的问题并不会因上市而被掩盖起来,而是只能以“变脸”的方式来折磨投资者。由此可见,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简单地以上市融资为目标。
企业的IPO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关系到整个资本市场的和谐发展,如果打着发展文化产业这样冠冕堂皇的旗号,让一些并不符合条件的文化类企业随便通过IPO进入市场,不仅会对市场整体利益造成损害,对这些企业来说也并无好处。这是因为,一旦上市以后业绩迅速滑坡,那么企业不仅会遭遇到投资者唾弃,而且企业的不良形象会通过市场的发酵迅速放大。如果企业在IPO过程中对财务状况有所篡改或者有所隐瞒,还会涉嫌触犯证券法规,在受到交易所谴责,特别是证监会处罚以后,企业就将江河日下,跌落进难以翻身的泥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