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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称发泡餐具国标缺失监管难 想说放心不容易

2013年05月10日16:34    来源:东方网    手机看新闻

5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开始施行。第21号令规定,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由淘汰类中删除。在被禁14年之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突然解禁”引发诸多争议。因为当年针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许多城市都出台过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政府禁令。一个是发改委令,一个是地方规定,发泡餐具是禁或不禁,是否存在冲突?目前,针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有关国家标准、行业准入、回收体系建设、环境保护和监督执法等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尚未健全,这些配套法规制度的完善并不能一蹴而就,在夯实这些基础工作之前,全面解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公众也疑虑重重。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到底能不能让消费者放心使用?且看各方说法。

地方法令仍禁售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 董金狮

1999年,北京出台规定,禁止在铁路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首都文明景区和宾馆饭店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否则将被处50元至5000元的罚款。2001年1月1日,天津市也开始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发泡餐具和超薄塑料袋,对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业主,依据违法所得多少给予5000元至3万元罚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规定,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由淘汰类中删除,但同时注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产业结构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不是法律、法规,仅是一个指导意见,并不具有强制性。

目前,北京、天津、成都等地均有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政府令,也规定了相应的罚则,而这些政府令尚未被撤销,依然有效,也就是说在这些地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依然在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之列。

还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200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对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1363号),要求全国各地工商、质检、环保等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工作的监督检查。这项政策在国内各省市基本得到贯彻执行,国内各地市场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现象有所遏制。有关政府部门并未说明《关于加强对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即将废止。

合格的聚苯乙烯对人体无害

-中塑协塑料技术协作委员会高级工程师 杨惠娣

对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毒性问题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苯乙烯的残留单体析出。聚苯乙烯是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主要原料,是由一个个小分子合成的,合成过程中很有可能有一些个别的小分子游离出来,从专业角度称之为残留单体,就是苯乙烯单体。大家担心苯乙烯残留单体会不会跑出来。从理论上来讲,如果没有很高的温度,它是不会出来的。但是科学地讲,这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东西。鉴于此,有关部门制定了一个残留苯乙烯单体的标准。卫生部门实验结果表明,我们国内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聚苯乙烯材料对人体应该是无害的。

须促进垃圾分类进程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专员 曹阳

理论上讲,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是可以回收的。但它附加值低、质量轻、运输仓储占地面积大,而且常跟生活垃圾混在一起,清洗起来污染严重,回收处理成本很高。至于未来能否建立生产者回收责任制,让生产厂家承担回收处理的费用,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国内的小生产厂多,监管不到位,完全让规模大的企业承担回收费用,难度较大。

目前,我国的垃圾有效回收处理率只有40%左右,而日本等发达国家能超过70%,甚至更大比例。所以在发达国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回收处理得特别好,因为垃圾分类工作做得好,而且需要把餐盒擦干净、整理后才能被回收,大大降低了处理成本。目前,国内很多城市,如北京、广州、杭州等,虽然都在提倡垃圾分类,但实际后期处理执行得并不理想。希望通过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促进我国城市的垃圾分类进程,只有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才是解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之后防止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

国标缺失监管难

-知名学者 冀星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用了这么多年,禁了又放,放了又禁,连餐盒的质量标准以及生产过程的控制标准都没有,怎么让消费者放心?现在谁也不能告诉消费者,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是合格产品还是不合格产品,因为这种餐具没有国家质量标准,无法判断。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如果要进入市场,要先拿出一个国家标准来,并且明确由谁来监管这种餐具。如果餐具不符合国家标准,谁负责监督处罚,必须把这些政策制定清楚。

另外,我们说聚苯乙烯本身对人体没什么影响,但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不仅用聚苯乙烯本身,有些不良企业还会使用碳酸钙、荧光剂,甚至还会使用石蜡作为脱模剂。聚苯乙烯是否有毒与泡沫餐盒是否有毒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聚苯乙烯达到食品级,并不意味着生产出来的餐盒就能达到食品级要求。有些企业甚至使用回收的废旧塑料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这种废旧塑料是不允许包装食品和药品的。现在我们之所以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存在很多担忧,是因为有些企业拿工业级的聚苯乙烯生产食品级的包装。如果都用食品级的材料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以目前的发泡餐盒销售价格来看,肯定亏本,没人干。

解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首先要建立健全国家标准,加强监管,从产品源头、加工过程实行全程监控,保证厂家用的原料是食品级的,是符合国家标准的,这样生产出来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才能称之为合格产品,才能让消费者放心用。

解禁引三大担忧

-退休教师 陈鸿儒

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当我从电视上看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又解禁了,当时第一个感觉就是很惊讶,很不解。我有三个担忧:一是解禁以后,生产厂家可能会像雨后春笋一样地冒出来,除了大厂家以外,还会有些不注册就暗地生产的小作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产品标准现在有没有?产品质量问题谁来监管?二是回收问题,我参观过一些垃圾填埋场、焚烧场,也看过几个垃圾回收点,这种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是不回收的。三是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到底有毒没毒?到了一定的温度以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就熔化了,它对人体健康是否有危害?

微话集锦

@绽放梦想:这种禁产禁用14年的东西,就是我们每天都能见到甚至用到的泡沫塑料餐盒,不是一碰即死的东西,关键是监管。

@流畅的春:从2001年始,国家本来要求餐饮行业必须使用“可降解餐具”,但与发泡餐具相比,成本高出十多倍。可降解餐具推行十多年本来就步履维艰,此时对发泡餐具“突然解禁”,难免会令其处境雪上加霜。

@二大百:一次性餐盒、一次性塑料袋生产的原料是否食用级的,如何避免再生料的使用?发泡餐具解禁的通知让人不寒而栗。我们知道在发泡餐具行业被封杀的时候,违规违法生产尚且大行其道,遍地的餐盒和塑料袋。解禁之后,怎么让人相信监管能到位?

@patton:经过这么多年的宣传,发泡餐具在心中已刻下“污染、有毒、难降解”等负面印象,不使用发泡餐具也是许多人的日用常识。现在发改委解禁,是不是否定了发泡餐具“污染、有毒、难降解”,这到底要我们怎么办?

@刘二桥:刚习惯了全部使用环保餐盒,一解禁,日后环保餐盒可能也会因为价格高而被淘汰,这样反反复复让人对餐盒的质量不放心。

@李药师:完全不理解发改委解禁的依据和原因,记得颁布禁令的时候,声势搞得轰轰烈烈。现在解禁搞得偷偷摸摸,完全不问民意,这对民众健康无疑太过草率,不能不引发大家疑虑。

(张磊整理)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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