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被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下面还在收(网络配图)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调查结果显示,在为数不少的地区,国家明文规定取消的诸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仍在收取,有一些甚至在国家发文取消时隔两年后还在收取。比如,2011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规定取消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而在调查中,这两项收费在大部分地区则是转嫁为关联维修单位维修费继续收取。
类似改革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遭遇“空转”的现象,在以往一些实践中有所发生,严重影响改革措施的有效性,削弱政府调控能力,不利于维护政策实施对象的利益,有损政策制定、决策机构的形象。
(相关报道见第二版)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05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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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海霞、聂丛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