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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合理“休克”,工人依法“饿肚”?——东莞逾百工人“求解雇”调查

2013年08月22日17:13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工厂合理“休克”,工人依法“饿肚”?——东莞逾百工人“求解雇”调查

  新华网广州8月22日电(记者叶前、邱明)工厂停工4个多月,工人却被“放假”留住,没有活干,每个月只能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微薄补助,“求解雇”而不得。

  因为订单突然中止,东莞市长安镇一家加工贸易电子厂陷入“休克”,工人因此要面临长达一年的“停工放假”,1048元的“假期薪水”让这批工人陷入了要“饿肚子”的窘境。

  “休克工厂”:工人想走走不得,想留留不起

  这家名为平谦电子厂的港资加工贸易企业位于东莞市长安镇,至今已成立20年。今年3月底,由于其唯一的大客户停止订单合同,工厂便已停止运转。

  平谦电子厂副总经理靳铁告诉记者,当时工厂约有1500名工人,停工后已分四批遣散1100多人,加上零散离职的,截至本月还有150多名工人被留下。

  据工人们反映,被留下的工人多为在工厂工作年限较长的技术工人和中层管理人员,他们当中约70%的人工龄超过10年,而正常上班期间,每月工资在5000元至7000元之间,按照劳动合同法,厂方应支付这批工人每人五万到七万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金。这比此前已经解职的1000多人的补偿金标准要高出许多。平谦电子厂人力资源部部长邹锁俊披露,根据人事部门计算,以今年3月31日为工作期限截止日,工厂总共需要支付612万元经济补偿金。

  在“无限期放假”的决定遭到工人集体强烈反对后,厂方于8月13日发出通知,工厂自8月10日开始放假直至一年后,在放假第一个月仍正常发放工资,从今年9月至2014年8月,按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补助,也就是每月1048元,而经济补偿金则被延期至2014年8月才支付到位。

  在此期间,工人要么忍受着每月低于最低工资的收入继续无所事事一年,要么自谋他职维持生计。在这家工厂工作了14年的黄小军向记者道出了另找工作的风险:法律上我们还是平谦电子厂的工人,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样导致我们无法与别的企业签合同,只能“打黑工”。

  尽管工厂后来承诺可以协助另找工作的工人办理劳动关系和社保手续,但对工人而言,这意味着自行离职。“我们担心,这样肯定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了,工厂可能是故意的,好让我们都自己走。”在工厂做了8年的张保川说。如今,这一百多名工人陷入了想走走不得,想留留不得的两难境地。

  工厂坚称“不违法” 政府部门表态“依法处理”

  靳铁坚称,厂方完全是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已经尽可能地保障了工人利益,并一再强调“工厂不容易”“有难处”,之所以要留住工人,是要完成与日方合作方的设备交接。

  负责这起劳资纠纷的长安镇人力资源分局监察股副股长邓志坚也向记者说:“作为监管部门,目前的解决方法是通过组织企业与工人协商,尽可能达成一致。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工人们依法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对于类似案件,一般情况下劳动部门会速调速审速出结果”。

  显然,工人们不愿意陷入漫长的法律程序的泥淖。劳动仲裁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即便作出了有利于工人的仲裁决定,资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程序走下来,估计比厂方承诺的一年后支付补偿金还要久。在工人们看来,这是企业有意为之,从而让工人们“知难而退”。

  地方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但在现有情况下,政府部门的“依法处理”也有可能面临着“无法处理”的尴尬。

  工人不能承受之重:休克工厂之痛谁来担?

  从事劳动法研究的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黄巧燕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工厂连续停工4个多月,并将继续停工1年的情况下,实际上等于“未按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也可以说是不能提供正常的工作机会,那么工人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问题在于,没有哪条规定支撑“立即支付”,这可能导致资方和工人之间的一种“博弈”,看谁“忍得住”。“当然,实际情况下,工人处于弱势,等不起,所以往往放弃了自己的权利主张。”黄巧燕说。

  长期从事劳动合同法律实务的广东省律协副会长肖胜方律师认为,厂方因为企业利益需要,故意拖延经济补偿金的给予,这是一种欠薪行为,当地劳动部门可以介入,强制执行企业的资产用以支付工人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监管部门不作为,实际上是鼓励企业的拖欠行为。

  黄小军等多名工人向记者诉苦:虽然企业有难处,但这样的重担不是这些工人能够担得起的。多位法律专家也认为,工人没有为企业背负生产经营和资本纠纷风险的义务,企业拖延经济补偿金是在转嫁风险和负担。

  在工人多次上访和当地政府和劳动部门的介入下,平谦电子厂19日作出让步,可先支付30%的补偿金,剩下70%仍然延期至一年后给付,并由霄边社区居委会作担保。多名工人告诉记者,工厂正草拟新的协议和通告,工人们仍在观望,目前尚未签协议。

  如果签了协议,黄小军可以先拿到约2万元补偿金,但他们仍然陷入深深的无奈:“我们当中绝大多数人拿了补偿金都要离开东莞的,如果走了,一年后,欠下的那部分补偿金多半拿不到了。”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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