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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权下放要警惕“数字出政绩”

2013年09月10日02:23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审批权下放要警惕“数字出政绩”

  ■ 社论

  今年4月以来,国务院多批次宣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拉开了新一轮简政放权的大幕。而在一些地方,宣布下放之后,落实怎么样?据新华社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放权的成功之处不少,但“放权”放出的尴尬也多。

  可以证明放权效果的一个事例是,有媒体发现,自6月25日迄于8月末,国家发改委网站上项目审批与核准栏目已2个月未更新。询之发改委,回答是:已减少60%投资项目审批。

  一些省市放权出现的尴尬是,上边放的,不是下边要的;而下边要的,上边并没有放。义乌市接到的省级权限下放清单中,有浙江省经信委下放给义乌的煤炭开采类许可事项、省农业厅下放的草原类许可事项、省交通厅下放的水路和船舶经营许可等部分权限,因为跟义乌无关,所授之权无用武之地。

  据新华社报道,在浙江省东部某县级市,2012年浙江省级部门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406项,但与当地有关的事项仅158项,占总事项38.4%。

  出现此类尴尬的原因,一是认识问题,二是部门利益作祟。中国的市场经济脱胎于计划经济,权力倾向于下指导棋,以为没有行政机关的严格“管理”,市场将乱成一锅粥。

  同样关键的是,简政放权是一场意义重大的改革,行政审批权暗含着太大的部门利益和掌权者私利,放权不仅需要勇气,更是自我革命之举。所谓部门利益,涉及某些管理便利、掌权者的地位、威信和面子等。所谓私利,可以从“跑步钱进”一说中体会,刘铁男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剖麻雀”的机会。

  于是上有放权的政策,地方就会有假放、空放的对策,出现“数字出政绩”的放权政绩工程。省市部门可能于审批权篮子中挑几样无关紧要的凑个数下放,留着“含金量”高的。“假放”的情形包括:下放一半环节,留着一半环节;先放权,再以审核或备案为由变相收权。

  但政府职能转变,下放权力已是历史潮流,容不得半心半意,更不能容许阳奉阴违。现在政府权力还是太大,管得过死,压抑了市场活力。放权,目的是释放市场和社会活力。《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强调,审批权“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

  放权是一项自上而下的改革,从“上”来说,不能光讲放权的好处、只提原则要求,“下指标任务”可能也不够,还应有实施细则。按简政放权的要求,有些权不是放的问题,而是要予以取消。但哪些审批权应予取消,哪些审批权应保留或重新配置,要有全面检讨,然后拿出可操作的方案。

  有了实施细则,各层次在放权时再“按需供应”。放权者少了自由裁量权,地方授权的尴尬将会少很多。

  现在各省市放权的数字很亮丽,但实效如何,要有绩效评估。绩效评估在经济上是一个普通管理流程,在发达国家的公共管理中也很常见,但国内公共管理一向重决策、轻政策执行的绩效评估。放权的数量是一回事,是否实际解决了问题,各方面反应如何,需要认真研究,在决策与效果之间建立“反馈”。

  放权放到位,简政放权才会释放改革的红利。

(责编:李卓、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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