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4日电 (记者马跃峰)海南省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今天原则通过《市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暂行办法(修订稿)》,明确将地方政府性债务新增为市县考核的重要指标。
海南省统计局负责人说,按照全面反映政府债务风险、合理使用政府债务资金和兼顾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差异的原则,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考评,综合考虑债务风险、债务负担、债务偿付三个方面,设置债务率、负债率和偿债率三个子项目。通过考核,激励市县有效管控政府债务规模。
《 人民日报 》( 2013年11月05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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