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决定性”作用不意味着政府作用被弱化
用“看得见的手”弥补市场失灵
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升到“决定性”作用,是否意味着否定和弱化政府作用?
连维良表示,发挥市场作用和发挥政府作用之间并不矛盾,相反地,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
连维良表示,《决定》明确了政府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在深化改革中,应当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该由市场发挥作用的尽快放权给市场,该由政府发挥作用的则要加强到位,避免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
“《决定》对政府调控和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按这个要求,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转变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作为国务院承担宏观调控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能部门,更应率先转变职能,尤其是做好权力下放工作。”连维良说。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已经下放了44项行政审批事项。连维良表示,结合《决定》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还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凡是市场能够调节的经济活动,政府一律不再审批;凡是企业投资项目,除涉及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继续保留的审批项目,凡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具体来说,就是要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理,继续取消一批前置性的审批事项,把“串联审批”变为“并联审批”。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进行内部项目审批流程再造。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准入标准。政府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到位,尤其是要强化准入标准,特别是节水、节地、节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准入标准,建立和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