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当如何完善
价格改革要与行业改革相统一
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基础性”改为“决定性”,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最大亮点和重大理论创新。连维良认为,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实际上是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市场发挥作用的分量。
要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完善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改革开放35年以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我国95%以上的消费品和97%的生产资料已经实现市场定价。连维良表示,国家将继续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概括起来就是要做好“减”、“建”、“保”三方面工作。
其中,“减”就是要进一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减少政府定价项目,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凡是市场能形成价格的,政府都不干预,而要由市场决定。暂时不具备放开条件的,要建立健全全面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建”就是对继续由政府定价的项目要建立完善透明的定价规则和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有利于促进节能环保、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差别化价格政策体系,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保”就是要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原则,在价格调整中要充分考虑百姓承受能力,完善居民生活阶梯价格制度,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尽量保持价格稳定,要充分考虑市场供求关系。
针对社会上比较关注的水、电、天然气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的价格改革,连维良表示,将把价格改革与相关行业的改革统一起来,区分居民消费部分和经营性领域。居民消费部分要进一步完善阶梯价格制度,经营性领域则要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同时,进一步区分存量部分和增量部分,存量部分的价格改革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增量部分的价格改革则争取一步到位。此外,还要建立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与物价上涨幅度挂钩的机制,不能因为价格上涨使低收入群体生活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