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讨薪成本太高
被视作“尚方宝剑”的恶意欠薪罪为何常无用武之地?据江西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中心律师欧阳承惟介绍,被欠薪的农民工若要维权,一般首先找劳动监察局进行调解仲裁。“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是民工讨薪最为简捷、省时的方式。而打官司,则是维权的最后一道屏障。”欧阳承惟说。
“就司法‘公正’而言,总是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我们不可能要求司法机关为保护弱势群体而越过法律所要求的程序直接对欠薪者进行审理、判决,程序本身的公正应被控辩双方严格遵守。”欧阳承惟解释道,“正义经常迟到,但总会到的。”
“欠薪问题复杂,其中涉及违法分包、层层转包问题,更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相互纠缠,不易区分的难题。”傅一波分析称,在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时,劳动监察部门会慎之又慎。
“虽然许多案件已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若将此类案件都移交给公安,可能导致劳动部门责任的弱化,加大问题解决成本。”欧阳律师指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受理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权力。
“在将涉嫌恶意欠薪案移交司法机关之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请求仲裁是农民工的必经之路,只有当欠薪者拒绝执行劳动部门所做的责令改正决定时,我们才会将案件移交。”史震宇称,“恶意欠薪入罪”涉及一系列环节,将案件移交至公安侦查后,还需经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等多个环节,这很可能拖上大半年,而农民工等不起。
“刑罚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手段,但它并不是万能的,也不是最佳手段。”史震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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