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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自主配售,好经可别念歪

2014年02月11日09:57    来源:解放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券商自主配售,好经可别念歪

  IPO重启后第一轮新股发行即将结束,A股将在2月份迎来发行“空窗期”。然而,在新股发行伊始,众多改革举措便引起争议。其中,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因为被券商滥用而备受瞩目。对于这一顺应市场化改革的举措,监管层必须加大惩戒力度,切莫让券商歪曲了改革的本意。

  以往,新股发行中发行人选择券商,网下投资者自主报价,摇号随机获配;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的利益紧密,而询价机构为所有承销活动的公共客户,与主承销商利益相对较疏远。由于约束不够,主承销商更多考虑发行人利益,相对忽视投资者利益,难以促使主承销商从投资者角度,压低虚高的新股发行价格。

  本次新股发行改革中,为保证新股价格更为合理,增强券商与投资者关系,强化券商投行属性,特别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网下发行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在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中自主选择投资者进行配售,变“投机打新”为“价优者得”。更为重要的是,线下投资者获得配售后,会加强与主承销券商的关系,有利于券商建立销售网络,切实增强主承销商定价能力,促进更多券商回归投行本质。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新制度却有点 “跑偏”,自主配售有变为自由配售的危险。比如,在我武生物网下配售的19家申购者中,获配比例悬殊,最高者达100%,有的甚至一股未获。当然,如果承销商是本着诚信为本的理念,为增强与投资者关系,向自己关系好的客户多配售无可厚非。但如果配售原则模糊不清,就难逃利益输送的嫌疑。果然,在其公布的网下申购原则和面对市场的质疑时,主承销商和我武生物前后表述不一。

  面对自主配售利益输送的质疑,市场有要求取消这一制度的声音,认为现在诚信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自主配售必然产生利益输送。

  发行人选择承销商,承销商选择买家,这是市场化的游戏规则。目前,海外成熟市场自主配售已是普遍现象,这也是完善A股发行制度不可避免的一步。笔者认为,不能因为自主配售中出现的一些消极现象就否定这一新制度,市场化的改革从来不是一帆风顺,切不能因噎废食。同时也应看到,为避免有人把自主配售这本好经念歪,监管层应明确承销商的权利与义务。比如,在国外主承销商除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即使发行成功,也有义务在一定时期内维护股价。这样,承销商在自主配售中才有动力和意愿选择理性的线下投资者。同时,应加强券商在新股配售中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培育券商的诚信和责任意识。(刘锟)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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