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酱油的钱可以用来打醋” 财政部: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人民网北京8月19日电 (记者王震)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日前公布。8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指出,针对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等问题,《若干意见》坚持遵循科研活动规律,本着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围绕“四个扩大”,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一是扩大预算编制自主权。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3个。也就是说,以后科研人员申报项目预算时,不用再编制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科目预算。同时,精简费用测算说明,除了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其他费用只需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必“事无巨细”,一笔一笔列出来。
二是扩大预算调剂自主权。主要有两类情况:一类是设备费调增权,以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现在要下放到项目承担单位;另一类是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买酱油的钱可以用来打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使用。
三是扩大经费包干制范围。近年来,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探索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可以自主决定经费使用。从实际情况看,实施效果很好。这次《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不仅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还将经费包干制从项目层面扩大到科研机构层面,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四是扩大结余资金留用自主权。考虑到科研活动的连续性,以及避免突击花钱等问题,《若干意见》取消了此前结余资金只有2年的使用期限,明确项目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继续使用,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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