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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回复人民网网友:持续提升通关效率 积极探索构建智慧核查体系

栗翘楚 李璐颖 高丽
2021年09月10日10:59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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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一头连着国内企业,一头连着国际市场。在全球疫情形势依旧复杂严峻的背景下,海关在严守国门安全、促进贸易便利、深化口岸改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对全国海关积极建言献策,包括持续提升通关效率、构建智慧核查体系、进一步提升退税便利度等与外向型企业密切相关的问题。

“建议企业卸货和现场检验检疫同步进行,降低通关成本。”

“建议海关积极探索构建智慧核查体系,避免重复检查。”

“建议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便利度,不断拓展‘单一窗口’新功能。”……

对此,海关总署对人民网网友关切做出积极回应,在回复中表示将持续研究、优化工作方法,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措施,使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

“先放后检”提升通关效率

“串联”改“并联”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留言板截图

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贸易大国。然而,大宗商品进口量大、报关批次多,客观造成查验周期长、货物流转慢,成为困扰一些企业的实际问题。

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表示,“希望在全国海关推进实行集中申报新监管模式,在货物抵达监管场所后,企业卸货和现场检验检疫同步进行,从而降低通关时间和经济成本。”

海关总署回复表示,自2018年8月起,海关已对铁矿进口实施“先放后检”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先放”是指进口铁矿经现场检验检疫符合要求后,即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检”是指铁矿提离后同步实施实验室检测并签发证书。该模式下进口铁矿采取顺势监管,通关放行与实验室检测由“串联”改为“并联”,可有效减少货物滞港时间、提升通关效率,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

海关总署2018年第134号公告明确,对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采取“先放后检”监管方式。此外,现场检验检疫中如发现货物存在放射性超标、疑似或掺杂固体废物、货证不一致、外来夹杂物等情况,不适用“先放后检”监管方式。

今年6月,16车进口铁矿石抵达满都拉口岸,仅用2个小时,这批铁矿石就完成了相关放行手续。

据了解,铁矿石报关模式由“一车一报”调整为“集中申报”后,企业在满都拉口岸多批次进口铁矿石可以先以《集报清单》申报货物进口,再以报关单一次集中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货物在监管场所卸载和海关现场检验检疫同时进行,货物经海关检验合格即可直接放行投入生产。

此外,为应对疫情影响,海关总署出台延期缴纳税款和减免滞报金、滞纳金等措施。据海关统计,2020年海关共执行各类政策减(退)税2687.7亿元,大宗矿产品“先放后检”改革措施实施以来,为企业节约堆存费等费用36亿元。

拓展“多查合一”改革

让更多企业享受“放管服”改革红利

留言板截图

当前,多部门联合“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已经成为市场监管新常态。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表示,“建议实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日常经营干扰,对联合抽查相同的核查内容合并同类项,避免重复检查,节约人力和时间成本,建议海关总署能出台更多类似的政策,积极探索构建智慧核查体系。”

海关总署回复表示,海关总署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整合后续监管职责任务,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拓展“多查合一”改革,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日常经营的干扰,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的海关核查体系。

此外,在及时总结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海关总署推出两项改革试点措施:一是探索推进“采信第三方出具报告制度”试点,在企业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对其主动提供的第三方报告在进行符合性评估后予以采信,科学利用第三方机构专业技术优势,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引导企业自律管理。截止目前,10个试点海关已开展261起采信作业,涵盖出口食品、出口饲料、出境水果果园、出境动物养殖场、出口食品种植场与养殖场等领域。

二是创新推出“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改革,符合条件的被核查企业主动申请后,按要求对特定核查事项自主开展验核查证并形成自查结果反馈海关,海关对其自查结果予以认可。该模式以信用管理为基础,实现企业差别化管理,促进认证企业核查管理由“他律”向“自律”转变。试点以来,15个试点海关已开展“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改革试点核查作业109起。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坚持“选、查、处”分离制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探索在更宽领域、更多维度创新核查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后续监管效能,积极探索构建智慧核查体系,使更多企业享受“放管服”改革的红利。

“单一窗口”一站式服务

实现口岸各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留言板截图

“进口企业货物委托报关行进口清关,因为缴纳税金后才发现原产地不对导致多交了关税,修改报关单来申请退税,是否必须经由原报关行来进行申请,企业自己可以进行修改报关单申请吗?能否把这项业务纳为自助办理?”网友在“领导留言板”上留言表示。

海关总署回复表示,目前海关已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通过“单一窗口”提交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第二条,企业可自行提交修改报关单申请,不必经由原报关行提交申请。关于优化自助办理退税项目办理的建议,海关总署将充分考虑并结合实际不断优化。

作为国家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搭建的公共信息平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7月29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可表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2016年建设以来,目前已对接口岸和外贸领域25个部委系统,提供739项对外服务,累计注册用户已经达443万余家,日申报业务量达1200万票。企业足不出户,就可向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一次性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一窗通办相关部门业务。实现了口岸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出口环节38种监管证件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实现联网核查、无纸通关。

除执法类的业务之外,“单一窗口”利用数据聚集优势,与金融保险机构合作,创新推出“外贸+金融”模式,有效解决了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惠及企业20余万家。“单一窗口”还大力推进与港口、铁路、民航、公路等物流节点的对接和信息双向交互试点,创新“通关+物流”模式,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责编:孙红丽、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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