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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

汪林丰
2021年09月28日08:26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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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成为数量上升最快的刑事案件类型之一。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在近日召开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上,以翔实的数据披露了近年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情况,分析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并介绍了检察机关的相关经验做法。

  犯罪趋势

  从统计数据看,近年来深圳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体呈高发态势。

  从适用诈骗罪处理的案件数据看,2019年是最高发的一年。2020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数量有所下降。但是,随着打击“两卡”行动的开展,与诈骗相关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案件激增。从适用“帮信罪”处理的案件数据看,2020年全市受理的批捕案件数比2019年增长了53倍,人数增长了42倍。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也有类似的情况,仅2021年上半年受理的“帮信罪”审查起诉案件就比2020年全年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增长439.8%。根据相关统计,2021年上半年,“帮信罪”审查逮捕人数已经跃居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审查逮捕人数的第二位,仅次于盗窃罪,占全市半年审查逮捕人数的11.4%。而在审查起诉案件类型中,“帮信罪”人数也提升到了第四位,占全市半年审查起诉人数的7%。

  这足以说明,在适用诈骗罪定案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外围犯罪打击力度明显加大,这与刑法的修改特别是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有一定关系。

  犯罪特征

  从深圳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总体呈现出以下特征:

  在作案手段方面,一是呈多样化发展趋势,涉及各个领域,令人防不胜防,如虚假交易平台、求职、网恋、冒充司法机关等等,不一而足。二是作案手法有很强的专业性,诈骗犯罪团伙中有专业心理分析人员,研判被害群体的心理特征,以专业视角选取诈骗对象;有专业法律人员,为犯罪团伙设计避免法律风险和证据风险的套路;还有专业的网络技术人员,帮助犯罪团伙设计诈骗程序,提供技术服务,不定期删除相关证据,增加了司法机关的取证难度。

  在事实特征方面,一是组织严密,形成跨境犯罪团伙,他们参与人数众多,分工负责,相互关联,形成一个有组织的体系,催生众多黑灰产业。二是低龄化、文化程度低,近三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35周岁以下占比81.29%,初中及以下学历占比为65.52%。三是黑灰产业崛起,逐步出现专门协助网络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替人开卡、贩卖“多卡合一”等,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程序、工具等。

  在证据特征方面,一是跨国境人员认定难,在一些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直接实施诈骗犯罪的人员和设备在境外,很多在国内参与共同犯罪的人难以认定诈骗共犯故意,只能重罪轻判,甚至因证据不足而脱罪。二是空间隔离和私密性导致证据巩固难,比接触式犯罪难侦查,存在设置众多销毁证据、伪造证据的迷局,尤其是一些在服务器中形成的客观性证据,对于整个诈骗犯罪定罪量刑具有很强的证明价值,一旦被删改,对于案件具体事实的认定有很大损害。三是关联案件多、串并案分析耗时长,银行账户是此类案件串并关联案件的关键,需要通过违法资金查控平台和协作侦办平台进行专门协作分析才能核实串案。

  在危害性特征方面,一是严重影响社会信用体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犯众多不特定人的利益,涉案数额普遍巨大。二是追赃挽损难,诈骗犯罪团伙资金流庞杂,流入各类第三方平台或者银行账户后多笔进出多层流动,资金转移和分赃、挥霍的速度快,往往难以达到及时挽损的目的。

  惩防举措

  一是成立检察专案组,全面开展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和追赃挽损、庭审控辩和法庭教育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作案猖獗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如在办理“汇金所”66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深圳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委托鉴定机构出具了极其细致的审计报告,精准确定了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对应的犯罪数额和获利数额。2021年7月,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25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被判处三年至九年有期徒刑。

  二是市区两级院联手,合力促成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向高度有组织方向发展,涉案人员越来越多,组织构架分散在不同区域,如果执法标准不统一,将影响到实质公平。上级检察机关统筹各基层检察院合力办案,不仅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消除执法差异,准确把握证据标准和具体适用法律,还可以提升基层检察院的刑事政策水平。

  三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于严重损害公平正义的判决,敢于“亮剑”,以抗诉促公平公正。

  广东创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丝路飞天蜡像”等投资产品,诱导投资者进行投资,骗取投资者资金,涉案金额高达4.19亿元。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177人,一审法院全部以非法经营罪定罪。深圳两级检察机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抗诉。检察机关抓住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关键界分点,充分运用事实和证据体系,严格证明,释法说理。最终,二审法院改判,终审判决诈骗罪成立。

  四是与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构建协作配合机制,就办案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从机制建设角度努力探寻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2019年3月,深圳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制定《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工作机制》,明确规定管辖事宜、分情况明确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的条件、确定联席会议制度,同时还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特别是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作出了规定等。为有效推进“断卡”行动,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20年,深圳市检察院经与市中级法院、公安局会商,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对如何确定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在全市范围内执行,为在全市顺利推进“断卡”专项行动提供了坚实保障。

  (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责编:赵超、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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