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 理财产品将打破刚性兑付
人民网北京1月1日电 (黄盛)《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在昨日结束了三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天。这意味着,资管新规从今日起正式落地,资产管理行业的理财产品将打破刚性兑付,保本型理财产品将正式退出市场,“卖者尽责、买者自负”成为理财市场的新阶段。
2018年4月,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资管新规,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至2020年底的过渡期内打破刚性兑付,金融机构发行的新产品需符合资管新规相关规定。2020年7月31日,央行会同多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但过渡期延长不涉及资管新规相关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
值得关注的是,资管新规明确了刚性兑付的含义和表现形式:一是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或者管理人违反真实公允确定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二是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得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实现产品保本保收益;三是资产管理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发行或者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偿付;四是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资管新规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曾在中国财富论坛上表示,在我国的财富管理中,刚性兑付的情况时有发生,既扭曲了市场机制,提高无风险的收益率水平,又引发了严重的道德风险。要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让一些违约事件顺应市场力量自然发生,强化市场纪律,端正财富管理产品发行者和投资者的行为。要加强投资者教育,破除“负盈不负亏”的投资误区,培育投资有风险、责任应自当的理念。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预期收益型产品将越来越少,投资人要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从风险等级、投资类型、资产配置、历史净值等多方面因素来考核产品的风险。不过,打破刚性兑付,还需在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之间树立起“卖者尽责、买者自担”的投资理念,在金融机构中树立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从业标准,使投资者摆脱“旱涝保收”的理财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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