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31日電(達昱岐)証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31日在証監會例行發布會上表示,目前証監會己對部分上市公司涉嫌超比例減持未披露、短線交易以及窗口期減持、違反承諾減持等違法違規行為立案52起、採取行政監管措施77項﹔証券交易所對上述行為採取自律監管措施91項,採取限制交易措施34項。全文如下: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近期,我會集中處理了一批今年上半年發生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規定和承諾減持本公司股份的行為。目前,我會己對涉嫌超比例減持未披露、短線交易以及窗口期減持、違反承諾減持等違法違規行為立案52起、採取行政監管措施77項:証券交易所對上述行為採取自律監管措施91項,採取限制交易措施34項。
針對減持問題,《公司法》、《証券法》、我會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交易所自律規則分別作出了明確規定。上市公司股東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和規則,不得違規減持。上市公司股東對股份減持作出相關承諾的,應當嚴格遵守。對於違反規定和承諾的減持行為,我會將依法予以查處,証券交易所將依據自律規則予以處理,同時記入誠信檔案。
(責編:達昱岐、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