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經濟·科技
人民網>>經濟·科技>>正文

國家旅游局:規避陷阱 理性出行

韋夏怡

2015年07月31日08:18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國家旅游局:規避陷阱 理性出行

  國家旅游局近日發布2015年上半年全國旅游投訴及行政執法情況通報。通報顯示,旅游投訴主要集中在旅行社、景區景點、旅游購物等,在線旅游企業投訴明顯增加。對旅行社的投訴主要是旅行社未經旅游者同意擅自增減旅游項目、延誤變更行程、降低服務標准、強迫及變相強迫購物、導游服務質量問題等。目前正值暑期旅游高峰,各種旅游服務質量問題會集中凸顯,請廣大旅游者務必提高警惕,規避陷阱,理性出行。為此,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特提出如下警示:

  第一,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選擇隨團出行的旅游者,請務必留意組團社的資質,出境旅游要選擇具有出境旅游業務經營權的旅行社,赴台灣地區旅游,要選擇具有組織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游業務資格的旅行社。隨團出游,務必與旅行社訂立書面的規范的旅游合同,明確約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購物次數及自費項目等,並由旅游者本人簽字和加蓋組團社公章,雙方各持一份。

  第二,警惕低價旅游團。旅游者應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克服僥幸心理,切不可貪圖便宜貿然參加低價旅游團。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低價的背后,是以付出更多的金錢和精力為代價的,甚至還會帶來身心傷害。

  第三,遵守他國公序良俗。選擇出國出境旅游的旅游者,應充分了解旅游目的地的相關法律、風俗習慣及其他注意事項,做到守法尊俗、舉止文明。保管好護照、通行証、旅游保險單據等重要証件材料。如遇突發事件或需要求助,可向當地中國使領館通報情況,取得領事協助。

  第四,留存証據合理維權。如行程中遭遇旅行社及導游擅自更改行程、強迫消費等問題,應注意留存証據,可向旅游合同簽訂地或者被投訴人所在地縣級以上旅游局或旅游質監所、旅游執法監察總(大)隊投訴。

(責編:孫博洋、楊曦)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